【新唐人2011年5月6日訊】(中央社舊金山5日法新電)前軟體工程師控告美國盧卡斯影業公司(Lucasfilm),與矽谷多間科技大廠合謀,涉嫌刻意壓低員工薪資。
律師昨天代表哈瑞哈蘭(Siddarth Hariharan)向加州法院具狀提告,主張被告公司及或許多達200間公司,合意不向對方挖角,非法操控勞工薪資。
訴狀點名Adobe、蘋果(Apple)、谷歌(Google)、英特爾(Intel)、直覺電腦軟體(Intuit)、盧卡斯影業和皮克斯(Pixar)。
訴狀指出,這些公司去年才與司法部達成協議,讓互不挖角重要員工可能阻礙競爭的爭議塵埃落定。
法院文件顯示,這些公司當時同意不會禁止互搶員工,開啟了民事訴訟大門。
哈瑞哈蘭要求法官以集體訴訟審理此案,代表所有蒙受損失的員工平反。
原告要求這些公司補償薪資,並支付數目不詳的賠償和法律費用。(譯者:中央社李威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