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在中國大陸安鍋收看節目是合法的行為

【新唐人2011年4月28日訊】近期在中國大陸出現了因為有人安鍋收看新唐人電視而被砸鍋、抄家甚至綁架的事件,部分地區廣電局企圖以電視播放屏幕上的字幕等為依據,對安鍋不自動拆除的民眾罰款五千元,對單位安的罰款五萬元,如有反抗者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制裁。對安鍋用戶進行騷擾,這是違法行為的表現,字幕公布的不是法,任何一個不根據國家憲法和法律而擅自規定的地方或單位的規則都是違法行為,而且要受到法律制裁,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知情權”,老百姓安鍋正是符合憲法規定,是合法行為,對於安裝收看的民眾進行迫害、關押、勞教、判刑才是違法行為,最終會受到法律及良心正義的雙重審判。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上邊讓這樣做的,這是國家讓的,可是大家知道麼,就是這樣一句不負責任、堂而皇之的理由造成了多少冤假錯案,造成多少無辜傷害,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平反的時候,為了隱瞞真相平民憤,殺人滅口,共810名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的槍決,當時北京市的公安局長劉傳新則在追查開始之前就畏罪自殺了,他們當時在實施迫害運動的時候也是打著上邊命令的旗號啊,共產黨執政以來歷次的運動,不得不讓人深思啊。

安鍋收看電視費用低,因為衛星公司發射到上空的衛星有幾十顆甚至上百顆,老百姓只花三、四百元錢買鍋接收器,就能任意接收到信號,其餘不花任何費用,終身受益,而有線電視卻要老百姓每年都得交一百多元錢(數字電視更貴)。其實有線電視也是一次性投資,卻要長期向廣大民眾收費。咱們想一下,接收衛星是免費的,不收任何費用,而為甚麼要長期向民眾收費呢?每戶一年就交一百多元錢甚至更多,年年如此,僅這一項收費就是一本萬利,這比起“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和“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又如何呢?如果全體民眾都安上“鍋蓋”,就無法不勞而獲長期向民眾斂財了,為甚麼要把安鍋說成是違法呢?純粹是以權代法扣帽子,欺壓百姓,這就是共產黨專製造成的,這樣的政黨還可信嗎?

再有接收的信號又不是中共發射到天上的,國際上發射的信號很多,地球上的人可以任意接收,根本就不存在侵權問題,再說國家憲法也沒有規定公民不准接收發射到天上的衛星信號,作為生存在地球上的人有權利選擇接收哪些信號和不接收哪些信號,或者老百姓根據自己的條件接收不接收有費用的任何信號,不存在投機取巧問題。

大家都知道接收器是國家經過許可認定生產的,在市場上銷售,而且安鍋的民眾是通過現金交易買回來的,不是偷、搶來的,因此買鍋不屬於違法行為,衛星發射上去就是讓人免費接收的。中國《憲法》第40條也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衛星電視的廣播和接收也在法律的保護之內,每個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權。老百姓安“大鍋”收看衛星轉播節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個人收看境外衛星電視廣播的所有行為都是違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訊自由,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

有線電視播放的節目沒有鍋接收器的節目信息真實、及時、健康。新唐人電視節目有醫療保健、教授餐飲製作、書法繪畫、新聞點擊、大陸綜合等多種節目,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沒有欺騙,沒有色情,兇殺暴力等,觀眾能從中學會很多生活方面的知識,真正反映老百姓的心聲,孩子可在看電視過程中學習書法、繪畫、演奏等,家長可學烹飪,按傳統中醫節目指導按摩身體有關穴位,調整身體,買菜時辨別甚麼樣菜有毒和無毒,在流感來時如何預防等等,喜聞樂見,不花一分錢走遍全世界,了解生活及社會動態等方方面面,這就是法律規定範圍內的行為,不是違法行為。

其實中共為甚麼怕老百姓安“大鍋”呢?就是怕老百姓了解事實真相。它們只允許看它們的電視廣播,可是它們的廣播是按照它們的需要而播的。它們決定著人們該知道甚麼,不該知道甚麼。這不是在剝奪人們的權利嗎?再說如果播的都是實事求是的新聞消息也行,可是偏偏都是一些騙人的假貨或者是與事實有很大差距的水貨。就說“天安門自焚”偽案吧,明明是政府導演的假案,非要嫁禍法輪功,結果弄得漏洞百出,讓人一看就是假的。中共為甚麼非要用假新聞欺騙老百姓,人家沒有錯非要編造一個假的偽的案例嫁禍於人,一個執政黨這樣欺騙世人還有正義可言嗎?人家安“大鍋”就是想了解事實的真相,結果它們就抄查、罰款、抓人,這還有理可講嗎?

共產黨不允許私自安鍋還美其名曰叫保護國民意識形態安全,多麼荒誕可笑的說法,明明是不敢讓老百姓知道真相,同時一批利益既得者藉此發財,即使是對於國內的衛星也不允許安鍋收看。因為電視信號只能直線傳播,而地球又是圓的。地面電視信號的傳播越來依靠高高的電視天線塔。但即使像上海東方明珠那樣高的電視塔,也只能傳到70多公里遠,超過了就撞到地平線了。如果要讓電視信號覆蓋全中國的邊疆村落及南海的海島,加上地形因素的考慮,需要在全國各地建成百上千個上海東方明珠那樣高的電視塔。而在靜止軌道上的一顆衛星就可以覆蓋整個中國。一個衛星加上發射的成本恐怕也不會大於上海東方明珠的電視塔。而成百上千的電視塔建成後,還需要成百上千的勤務人員去維護。顯然,利用直播衛星是最利國利民的事情。但是,中國大陸唯一的直播衛星中星九號從入軌並開始使用後,它未能為民眾很好地服務,其原因就是現有的利益集團阻撓讓民眾享受科技發展的成果。由於中星九號採用了獨有技術,與國外衛星完全不兼容,收看中星九號的機頂盒不能看外國衛星節目,這讓利益集團以民眾可能接收外國臺來忽悠大家的藉口已經完全不存在了,所以利益集團阻撓民眾接收中星九號完全是因為影響了他們的錢袋。如果民眾從衛星直接接收信號,這些利益集團就無法強行推銷所謂的地面數字機頂盒和強行征收月供費。另外,衛星直播後國家必將減少對地方電視塔的公共投資,他們也將失去每個電視塔從征地、建設到管理都可以給相關人員帶來的巨額回扣。

其實在中共多年的洗腦中,很多中國人形成了一個觀念就是:中共不能說不能動。《憲法》規定: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應在憲法及法律範圍內活動,中共自然也不例外,作為公民有權利指出中共的不法行為,這也是維護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作為普通的公民就應該維護自己的知情權,維護自己在憲法和法律保護下收看衛星電視的基本權利!

浩然
2011年4-月16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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