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特別費除罪化是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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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4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庭時說,最近特別費除罪化的主要原因,是因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且特別費除罪化是為了總統馬英九個人除罪,否則若馬總統明年卸任,特別費的案子還要繼續辦。

特偵組民國98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以貪污、洗錢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20多名被告,但法院一審時,判全部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傳訊所有被告出庭。

陳水扁說,前副總統呂秀蓮被起訴的特別費案中,也包括他每個月從國務費拿給呂的新台幣15萬元,結果副總統的特別費可以除罪,而國務費只因不叫特別費就被排除在外,不是政治操作是什麼?

扁說,特別費是所謂的「歷史共業」,早在查黑中心民國95年調查他的國務費案,當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就說,國務機要費也是特別費。幾年過去,特偵組起訴一堆特別費案,還有許多重量級高官不敢起訴,結果朝野卻在短短5年不到時間達成共識,認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修法除罪化。

陳水扁指出,有人說近來特別費除罪化是因有人要選副總統,但其實是為馬總統個人除罪,否則明年馬總統520一旦卸任,特別費的案子繼續辦,給馬總統限制出境還得了,所以才在馬總統任內將特別費除罪化。

對於二次金改案,扁說,二次金改中,檢方起訴他貪污的企業給款全是政治獻金,但沒有1塊錢放在他自己的口袋,檢方沒有證據,卻認定款項是貪污的不法所得,陷他入罪。

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則認為檢方上訴邏輯矛盾,不能以她事後向媒體表示,曾聽父親說過抱怨的話,就認定她知道款項運用。

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則說,當初為扁家開車將東西從國泰世華保險箱載到馬家,在吳淑珍哥哥吳景茂打開之前,不知裡面裝的是錢,且當時吳景茂說,錢是扁家選舉剩餘款,在海角7億爆發前,她選擇相信,但海角7億爆發後,她覺得錢太多了,開始動搖,但因顧慮人情,沒有勇氣到特偵組報告,她願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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