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0日電)生產「虎標萬金油」的西德有機公司創辦人葉重德過世後,大房、二房爆發爭產官司。高院更三審根據刑事局的鑑定,認定遺囑偽造,判處大房子女2月又15天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葉重德於民國51年設立西德有機公司,生前30多年與二房子女同住,葉重德在82年間罹患肺炎後,因與二房子女有公司股份爭議,改與大房子女同住。
判決指出,葉重德87年6月9日病逝後,大房與二房子女為遺產分配發生糾紛,雙方涉訟多起,大房子女與律師拿出葉重德遺囑,指二房子女忤逆,不得繼承遺產,大房子女則可各分得遺產1/4,但醫療費、看護費、喪葬費與訴訟費及債務除外。二房子女認為遺囑是大房子女偽造,因而控告大房子女偽造文書。
案件纏訟多年,多次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法院一、二審及更一審時,採信鑑識專家李昌鈺及中央警大教授陳虎生對遺囑影本的鑑定,質疑遺囑非重病之人所寫,認定遺囑為偽造,判大房子女有罪。但全案於更二審時逆轉,合議庭改採調查局等單位鑑定,認為影本會影響鑑定結果,無法確認遺囑偽造,改判大房子女無罪。
案件再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三審合議庭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鑑定,再加上證人證詞矛盾、且遺囑上的指印模糊不明,與常理有違,因而認定遺囑偽造,又將被告改判有罪。
至於李昌鈺的鑑定,更三審合議庭認為,因李昌鈺的書面鑑定報告沒有依法具結,因而不具證據能力,與陳虎生的鑑定均未採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