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城管借違章強搶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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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4月12日訊】上海嘉定城中路街道執法辦朱培華和城管莊姓隊長私自將我搭的簡易房拆除,近五千元材料不遺而飛,後被告知是政府行為。

上海嘉定城中路171弄17號是老公房,沒單獨的天井,晾衣服要繞個圈子才能到南面公共大天井,而大天井無人看管,區別於同小區其它老公房每戶有單獨天井,此處也沒有加鎖,任何人包括撿垃圾的都能自由出入,而底樓居民晾曬東西,得不到保障,經常失竊也無人過問。

不得已2010年9月10日,便在公房南搭建了簡易房。 雖然沒批文搭建,但確實需要整改。9月25日我接道上海市嘉定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責令,改正通知書(嘉城管改通字【嘉】第1308010925)。

10年10月15日,在未通知本人或家屬在場的情況下,街道朱培華和城管莊隊長私自將我搭的簡易房拆除,幾個小時後我才發現,近五千元材料不遺而飛。

以後的三個月,我往返於清河路361號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和塔城路885號道間十多次,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莊隊長告知是政府行為。街道執法辦朱培華把單子在我面前顯耀了一下說:「材料都在這兒,他嗎的,你薛江有種你去告。」

我要復印一份,得到回答是:「想也別想,別來煩,當心點!」因沒給我行政裁決書,我求告無門!

但嘉定溫宿路小區的幾個車棚同樣沒批文,照樣收費,本小小區城中路171弄2號及19號同時搭建幸免於難,是另有隱情還是關系到位?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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