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9日電)國內學者將原住民基因、藥物過敏基因研究成果申請專利,引發「我的基因變你的專利」爭議,人權組織指出,台灣法令灰色地帶使基因提供者權益受侵害,呼籲學者應尊重研究倫理。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指出,日前接獲索羅門群島原住民網絡(The Network of the IndigenousPeople-Solomons,簡稱NIPS)通知,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葛應欽研究團隊將當地原住民痛風與高尿酸基因檢測,向美國申請專利,引發當地原住民社團與國際人權組織強烈抗議,並向台灣使館表達不滿。
據當地索羅門時報3月14日報導,葛應欽團隊在未告知受試者明確資訊及取得同意情況下,取得血液檢體,在2010年向美國申請痛風與高尿酸血症危險因子檢測的專利權。
據台權會了解,葛應欽已在4月初透過律師,向美國專利局遞交放棄該案專利權申請(US20100248253),並表示願意將原始採集檢體歸還索羅門群島。由於無法聯絡到葛應欽,中央社記者目前無法取得葛應欽的說法。
另1件基因專利爭議發生在中央研究院與長庚醫院之間,中研院前生醫所所長陳垣崇與長庚醫院皮膚科醫師鐘文宏合作,在民國92年5月找到藥物過敏基因HLA-B*1502與HLA-B*5801。
中研院將研究成果於92年8月時申請專利(中研院覽表編號:12A-920716),隨後將專利成果技術授權轉移世基生技公司,引起長庚醫院不滿,去年發函中研究表示,「對本專利之授權與技轉未能充分參與深表遺憾」、「擬請貴院與授權廠商研討本院對本專利之使用與開發權利」。
去年6月HLA-B*1502基因檢驗套組獲得健保給付,鐘文宏收到世基生技通知分配專利金。他卻說,「我當初從病患身上抽血,並沒有打算讓病人的基因變成專利商品」,他寧可開放共享而非專利獨占。
鐘文宏表示,一開始的研究目的是探究過敏原因,參與研究的病人對於他的基因變成別人的專利,事先並未知情同意;研究者不應該認為當事病人沒有反對,就逕自視為同意。
蔡季勳指出,當研究目的已經超出原先範圍時,研究者應回過頭去告知參與研究的人,重新取得同意;或者研究者取得專利後,可對提供基因的社群提供特別回饋,原住民基因研究就有這種作法。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郭英調指出,美國曾有受試者控告研究者逾越初衷而獲得勝訴的判例,台灣因為法令灰色地帶使人可游走法律邊緣,政府又大力發展生醫產業,以至於受試者檢體被申請專利的事件,不時在學界發生。
郭英調指出,現在原住民人權意識覺醒,不願意基因變別人的商品,病人社群卻未覺醒,人權團體敲邊鼓也沒有用;如果提供藥害基因的病人想要伸張自身的權益,受試者保護協會願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