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8日訊】一個多月前,TTC司機上班打手機的照片成了頭條新聞,也因此惹來了爭議。TTC工會負責人聲稱,有工會成員被解僱,原因是在工作休息時,或在緊急情況下或遠離車輛時使用了手機。
代表多倫多公車局員工的聯合運輸工會113分會主席金尼爾(Bob Kinnear)週日晚向工會成員發出警告說,公車司機用手機致電911、致電給配偶通知對方自己要超時工作以及致電查看患病在家子女,都可能遭到處分。
金尼爾強調員工有使用手電的權利,同時還指出公車局引入當值期間用手機新措施,是蓄意挑釁工會,為爭取安省政府儘快立法,將公車服務列為必要服務找理由。
TTC方面則否認有人因為給家人或911打手機而被解僱。
公車局TTC主席斯廷斯(Karen Stintz)表示,對於金尼爾就員工在非工作時使用手電的聲明不作回應,但指出TTC表示上班時打手機,可能會使公眾對TTC員工產生不良印象。所以公車司機不應在駕車時或者有礙公眾安全時打手機。同時TTC表示,它保護員工在休息時間或沒有影響公眾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手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