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被剝奪者不會永遠是「零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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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2月30日訊】 近幾天,浙江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長錢云會之死成了中國有良知者的心頭之痛。這痛,完全來自於這個生命消失的原因。官府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謀殺一個無辜的國民,這種暴政讓每個人都看到了生存環境的危險,看到了個體在權力面前的無助與渺小。環視今日世界,除了與中國同為暴政俱樂部成員的北韓等少數國家之外,還有哪個政權能夠以國家的名義如此謀殺國民?

“村長怎成輪下人”(http://view.news.qq.com/zt2010/qyh/index.htm)這組報導已詳細敘述了這一國家謀殺的前因後果。我現在只想探究一點,在各地的農民領袖當中,錢云會的命運究竟是個別還是普遍?

毫無疑問,錢云會之死展現了中國現實極為陰暗的一面:中國農村幾千年以來從未象今天這樣處於毫無自保能力的狀態,農村的任何資源,無論是土地、河流、山川,還是古蹟,只要官府覺得有可資利用的價值,就可以用國家名義強徵。只要官府覺得在某農村興建高污染的工業區能給當地貢獻GDP,農民的生存環境是否被污染,污染對農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何種影響,當局基本不予考慮。錢云會所在的浙江省,據國土局網站的一份編碼為200631792541925.xls表格,僅在2006年就發生300起村民因徵地而起的糾紛。

但中國城市能夠提供的就業機會有限,大量被奪去土地的農民無處可去;因土地被嚴重污染而難以生存的農民面臨的問題更複雜,他們不僅無處可去,還不得不忍受污染的嚴重危害。被逼至生存絕境的農民不得不起而反抗,在這種持續不斷的反抗中,一些農民領袖就脫穎而出。這些鄉土社會的農民領袖分為兩類,一類是為保衛土地而戰,一類是為保衛環境而戰,有一段時期中國一些媒體將這類人稱之為“環境衛士”。前者是為了保護家園不被褫奪,後者是為了挽救正在淪陷為污染之地的鄉土。由於他們的反抗一般都有很具體的指向,比如某個利益集團,以及利益集團後面的地方政府,所以他們的反抗從一開始就具有極大的政治風險,作為領袖人物的農民個人命運都極其悲慘。

陝西省榆林市城外的三岔灣的農民領袖高拉定,為了保護5000多畝賴以生存的耕地,從1999年開始率領3600多位村民與榆林市政府進行了長期抗爭,2004年終於遭到地方當局的血腥鎮壓、村民死傷數人,高拉定等27位村民被誣以“聚眾圍攻政府罪”判刑。四川自貢維權人士劉正有的命運更是為人熟知。自1993年自貢市政府為建立“高新技術開發區”而徵去劉所在村莊的土地之後,劉正有與他的1300多名鄉親通過媒體呼籲與法律上訴等一切合法途徑,進行維權抗爭,最後卻被地方當局以“涉嫌社保詐騙”的罪名投入監獄。曾被媒體與環保組織稱之為“太湖衛士”的吳立紅,也被地方當局誣之“以環保的名義敲詐勒索”陷獄。曾在2008年春天為黑龍江佳木斯富錦失地農民維權的楊春林,被當局以“勾結海外反華勢力、企圖顛覆國家政權” 的罪名繫獄。

這個名單還可以列出長長的一串。如果在冷兵器時代,我相信在每年十餘萬起社會抗爭中必將湧現陳勝、吳廣、李自成等傑出的領袖人物。但目前由於政府的鎮壓力量與民間反抗力量擁有的武力極其不對稱,這些知名的與不知名的農民領袖的不屈反抗,在近期內很可能只能成為鋪就漫長反抗之路的石頭與細沙。

這種勢力極不對稱的狼羊狀態,農民並非沒有認識到,湖南農民領袖倪明就認為,目前農民沒有走向暴力反抗,並非農民們沒有反抗的思想基礎和情緒準備,而是因為大刀長矛的時代已經過去。他在那篇《時勢論》的政論文中稱:“余聞崇禎之世,官貪府污,今似而過之,民視官為虎,官以民為肉,有水火不容之勢。若陳吳再世,揭竿可以為旗,斬木可以為兵,未償不舉水滸之義。今所未能者,是揭竿不可以為旗,斬木不可以為兵,故高俅童貫之流仍竊其位。……民怒彌天,恨聲載道,倘得古矛長戟可以為用,則高、童頭顱不知已拋幾許矣”。

正如推友@uponsnow所指出的那樣,錢云會被權力公然謀殺,是在“王權下鄉、自治淪喪、倫理失範三者同時發生”時才會產生的惡性事件。這個汲天下之財以自養的政府,在掠奪民財與公共財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引起民眾的絕地反抗,如今墮落到公然採用黑社會手段謀殺反抗者,其合法性必然會受到國民的質疑。

古語云:“天下可憂在民窮,天下可畏在民怨”,高壓維穩的張力總有到達極限的一刻。我相信,只要錢云會之死這類事件頻繁發生,維穩鏈條總會在一個我們無法準確預測的節點斷裂。目前,底層社會藉用毛澤東這個政治符號的活動越來越頻繁,這些行動釋放的社會信號極其明確。記得曾有一句話:一百萬個零雖然只是零的集合,但如果在其前面加上一個“1”,這個數字就有了意義。數以上億計的失地農民絕對不是一個可以忽視的“零的集合”,歷史將會在合適的時機在這些堆積的零的前頭加上一個“1”。

(轉自VOA作者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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