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 家屬面對當局逼“回家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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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2月25日訊】雖然靜安區大火事故多數居民已經回家,但相鄰兩座樓的部分居民仍質疑燒毀大樓結構不穩,有倒塌的危險,不願搬回。 同時,對當局對每名死者9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提議也不獲死者家屬接受。

據《聯合早報》報道,近日有居民提出對起火大樓的安全隱患等問題,對當局以強迫性方式逼他們回遷表示不滿。據瞭解,官方的旅館住宿承擔只到月底為止,但400多戶中仍有六七十戶堅持不願搬回去。

擔心大樓不安全 部分居民不願搬回

幾家不願透露姓名的居民表示,最主要是擔心大樓安全。一名男戶主說:“告知我們安全的只是一份應急的報告,這樣勸居民回去未免有點輕率。”

居民表示,遇火大樓還沒加固,有人還曾看見上面掉下東西,也沒有防震檢測的詳細報告,他們擔心大樓倒塌,殃及池魚。

這份應急檢測評估所做的結論有七項,引起居民疑義的是第六條:“公寓的結構安全性造成影響,部分樓板處於危險狀態,但房屋整體上不構成危房。短期內(不超過12個月)在採取一定措施後,主體結構與構件不會發生坍塌。”

據瞭解,上海當局對起火大樓的後續處理仍未有方案。

居民面對“回家的壓力”

居民其實也指出一個長期以來受爭議的現象,就是有關方面採取的“思想工作”方式。

他們表示面對“回家的壓力”,因為政府以強迫性的方式,包括通過工作單位向他們施壓,要求如期搬遷回家。有居民回家時發現大樓內部空氣惡劣,出現過敏反應。他們相信很多登記搬回家的戶主,其實仍住在別處。

靜安區相關部門否認施壓,只是按照流程告知居民回搬的事宜。

死者家屬之一李兵兵(39歲)說,他弟弟在逃出火場過程中死亡,37歲的妹妹則30%燒傷,至今仍住在醫院裏。

死者家屬先後獲得數萬元人民幣的賠償,但官方提出每名死者96萬元(約20萬新元)的賠償金,至今無法與家屬達成共識。李兵兵說:“我們不可能接受這個錢。你想我弟弟就值這96萬嗎?他才31歲!”

 

李兵兵認為,重要的不是數目,而是責任的追究,“是誰錯了就誰站出來,不能只把焊工、專案經理和承建單位的領導抓起來,這些都是小人物!”

拘小官頂大火罪

23日,上海大火案,當局首次宣佈有官員被捕。中共官方新華社報道,上海三名區政府下屬部門官員被立案偵查及刑事拘留。上海檢方指靜安區建交委(全稱為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三名官員涉嫌「濫用職權罪」,他們分別是主任高偉忠(處級官員)、綜合科科長周建民、建管辦副主任張權。

外界直斥當局拘捕三名小官向市民交差,有網民揶揄:「三隻代罪羔羊職級僅比民工略高。」

有網民質疑,由於外界矛頭直指官員涉利益輸送,當局才拘捕三名小官平民憤:「將工程發包、分包再分包的領導,是否要一併調查?這麼大的事故責任,他們背得起嗎?」

另據《自由亞洲電台》引述消息報道,由於廣東媒體日前大規模報道上海大火中的負面消息,引發上海領導層不滿,當地媒體收到指示,近期要重點報道廣東負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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