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階段治水工程延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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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2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3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今天通過經濟部提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第2階段(97-99年度)實施計劃修正計劃」,也就是將實施計劃期程修正為延長半年至民國100年6月。

經濟部水利署官員表示,由於「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第2階段實施計劃」執行期間,適逢莫拉克颱風帶來嚴重災害,各單位皆優先投入搶修、搶險及災後復建等工作,因此,第2階段實施計劃的執行率到今年11月底近75%。

因此,經檢討後,第2階段實施計劃期程需修正延長半年到100年6月。

此外,修正計劃內容也包括增加適用範圍水系等內容,提高補助縣市政府用地補償費2成,以加速各縣市政府取得治理工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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