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訊】繼聯邦法院於今年8月判決司法部起訴法拉盛十里香菜館業主肖榮武歧視法輪功學員成立後,11月9日,紐約州人權署就歧視案的裁決執行情況舉行聽證。聽證會上,被告說他不是肖榮武,也不是菜館業主。聽證後,法官決定維持原判,並決定向署長遞交建議書,十里香菜館可能面臨被查封。來看報導。
2008年6月1日穿著印有中英文「法輪大法好」和「真善忍」的T恤衫的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法拉盛「十里香菜館」告知「不服務法輪功」而逐出門外。之後紐約州人權署受理三位受害人的投訴,於2009年10月裁決該餐館業主Rongwu Xiao違反了紐約州人權法,並賠償三位受害人各7千美元,要求被告自裁決書發出的60天內交納罰款、設立反歧視培訓、在「顧客和職員容易看到的地方」張貼人權署的佈告。
然而,三位受害人在裁決一年零兩個月後仍未收到賠款,人權署於11月9日傳召被告和原告聽證。原告孫女士透露,作為被告出席聽證的男子說,並無Rongwu Xiao這個人,稱自己是在餐館工作了四年的經理,叫Xiao Long Hu(音譯),但他承認曾在聯邦司法部判決書上以「業主肖榮武」的身份簽字。
十里香菜館歧視法輪功案原告孫女士:「他說簽字是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實是在法庭上在法官面前在律師面前簽的字,他可以說他不知道。人權署的律師說,他在那邊承認,現在反悔,那麼他以前的證狀可能就是偽證。」
孫女士說,2010年8月18日,美國聯邦法庭判決司法部對對十里香菜館及業主Rongwu Xiao的起訴案成立,被告也承認司法部的多項指控。這樣看來,出席聽證的男子的話漏洞百出。
聽證後,紐約州人權署法官已決定向署長遞交建議書,法庭將強制該餐館繳納罰款,十里香菜館可能面臨被查封的命運。
新唐人記者朱峰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