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下父母親請教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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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12日訊】我兒張寶燁預備役軍校畢業,復員軍人,在大同交通徵稽單位工作,在一次幫忙中失去了寶貴生命。受益人王曉明系山西大同南郊區公安分局違規雇用的非警人員,駕駛晉B1265警裝備警車,其父是南郊區一工商所所長,王曉明為刑警隊教導員楊曉森開車,楊的父親是南郊區前任人大主任。

2002年5月27日,王曉明駕“晉B1265警”裝備警車給其姨母蓋房拉料(私用),六項違法違章造成我兒死亡、一人截肢、警車徹底毀壞報廢。案發後兒子躺在太平房無人過問,在南郊公安機關的保護下,王曉明打電話不回,去他家拒絕開門。

南郊公安分局將王曉明交與有社會背景(親戚是副市長王雁峰)的康少君全力保護,問其為何不抓捕王曉明的答復是:他犯法犯在囯家手,沒犯在你手也沒犯在我手。

無奈,十多天後找南郊公安分局,教導員楊曉森到我家說:這是王曉明個人行為,與我無關與公安局無關,揚長而去。找交通副市長,批示後,70天抓捕肇事者。檢察院以康少君不據法律效力的假責任認定無公章、一人辦案等假公訴:(稱:機密文件拒絕被害人查閱),多項漏訴,法院將公訴案件按自訴案件立案,多項程序違法,為保護罪犯用公安分局小金庫的7.6萬元為罪犯的個人行為先行買罪,不開庭出判決書判二緩二放罪犯,判決書不給被害人,致罪犯刑事沒有民事沒有,失控的監外執行,並剝奪被害人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權利。2003年10月10日,因我上訪召開及其隆重的聽證會,有記者、律師、市公安局長、是檢察長、中級法院院長諸多警察、是政法委副書記等40多人參加,守門警察頭戴鋼盔,手持警棒,不讓我代理人進去,我一個被害人母親面對40多人,十分恐怖。會上對我提出是誰給非警人員王曉明駕駛裝備警車的特權的答復是:

中國人駕中國車可以在中國大地行走!(南郊公安分局副政委陳子義的答復,你南郊區公安局可以給非警人員非法駕裝備警車的權利,還有致死人命的權利嗎?)重案科長李金平會上說”在領導換屆期間(買官)發生此事故是不足為過的!會議結束,至今7年無書面答復。公安拒絕下達信訪意見答復書,三級法院予以駁回,最高法院304房間接待員說:你息訴,否則再給你個駁回!兩級檢察院給予駁回,省檢察院梁權檢察長接待後,轉到省檢院公訴處讓市檢察院公訴處查案:田處長說:誰讓我們查我們就查?拒查!省檢察院受理了三年後,市檢察院不查本案,2008年11月6日省檢察院下達“不受理告知卡”(應下達刑事復核結論)2010年7月2日最高檢察院開函給山西省檢察院,接待員說讓他們去處理!我們就是那個不受理告知卡!你再來我們檢察院已沒有任何意義了!省公安廳長楊安和接待後毫無下文,省公安廳接待員說我們沒有答復意見書!

我郵寄上百封特快和掛號信石沈大海!

2009年9月2日大同市城區政法委書記楊立新開穩控會說:“你再去北京就是想推翻共產黨,我們政府會採取手段的,“64”不是一晚上就解決了嗎!威脅我。2009年9月4日我去北京馬家樓登記,市政府信訪局劉進和雇傭安元鼎陌生人劫訪,我以死相拼為成功,2009年13日,被尋找我多日的城區分局助理劉銀如在北京四路通發現並控制,通知街道接訪組和配合街道勸返母親工作我的姑娘,劉銀如說:“你給大同惹禍了!市委書記被省裡誡勉談話”!一使眼色,十來個真假警察一窩蜂實施暴力將我和姑娘弱女子邊打邊拖到警車上,賓館凳子砸亂,圍牆踢亂被罰錢、將姑娘的上衣脫光,只剩下胸罩,揪頭髮亂打,致遍體鱗傷,有照片慘不忍睹,將手壓在一警察腿下四五個小時,從北京到大同一直壓著,經大同第二醫院診斷手腕韌帶拉傷,姑娘被關在大同廣和賓館兩天。我被限制人身自由20天,五六十人輪流監管,有警察、有政府官員、有辦事處工人,有三個街道主任,我絕食抗爭十天水米未進休克在衛生間門口,在絕食的期間不但不搶救,第九天干脆不送飯,你不是想死嗎成全你!嚴重虛脫休克時刻無人搶救,是姑娘哭天喊地,並撥打120救命,120救護人員敲門時才開了被鎖著的賓館門,當姑娘背著我乘120車時,有一監管人員又要關門,姑娘冒著蹲大獄的危險將我背到120救護車上,經五醫院大夫搶救,確診心臟病。在醫院每天輸液體13瓶,第二天接著頭一天輸液,還有三十多個人輪流監管。

我為兒子討還公道,為捍衛法律尊嚴,一息尚存,反腐到底。

但是,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敬請天下父母親為我想個好辦法!謝謝!

山西大同 彭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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