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旺:打算捉住小偷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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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8日訊】多倫多中區華埠金牛成超市店主陳旺等3人因捉賊反而被控刑事罪的案子今天繼續在舊市政大樓法庭審理。陳旺本人出庭作證。

陳旺告訴法庭,去年5月23日下午1點23分,他發現了再次回到超市外企圖行竊的本尼特,上前要求付錢。但本尼特不僅不承認偷過東西,還破口大駡說:“我從沒來過這裏。滾開中國人。別亂說話。不要檔路。”然後本尼特轉身逃跑。陳旺等人追上本尼特,試圖把他帶回超市,但本尼特不停拳打腳踢,陳旺和陳捷這才將小偷捆綁,塞進麵包車,準備開到幾十米外陳旺的批發商店去打電話報警。就在這時警察趕到,逮捕了小偷和陳旺等3人。

5名當事警察向法庭作證,陳旺3人非常配合警方,而警察將3人反綁雙手按倒在地,並帶回52分局進行脫衣搜身,然後以綁架、私藏武器、強行禁錮和襲擊他人4項罪名起訴3人。綁架和私藏武器的罪名後來在預審過程中被撤銷。而本尼特被控以偷盜罪。

陳旺告訴法庭,在他經營金牛城超市的兩年時間內,他差不多每天早晨4點起床,晚上11點過關店。但這樣辛勤的工作,卻因為經常有小偷光顧而生意受到損失。陳旺不得不花3萬塊錢安裝了監視錄影,而他自己的年薪不過3萬5千塊。

陳旺說幾乎每天都遭遇小偷,但報警後至少要等1個半小時警察才來,而且警察不希望他們起訴小偷。陳旺說他之所以要捉住小偷,是想讓他以後不要再來偷東西。

但檢控官認為,陳旺沒有在發現本尼特時就報警,而是自行捉住小偷帶到某個私人地方,並可能做出傷害小偷的行為。

案子在12號和25號將繼續審理。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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