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階層對財富的掠奪已經到無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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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5日訊】著名時評人葉檀發文,《某些階層對財富的掠奪已經到無恥的程度》。

最近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經濟學家王小魯發佈最新研究成果,警示中國貧富差距大到令人難以置信。2008年官方統計資料未能統計進去的居民收入大約相當於GDP的30%,將近三分之二的未 申報收入進入了10%最富人群的腰包,國內“灰色收入”可能高達9.3萬億元人民幣。

貧富差距表現在 市場上,是投資者主導了房地產價格,奢侈品消費超前同。相對於大眾汽車、百事可樂等平民品牌,中國消費分別占其銷售額的3%和5%,而對於曆峰集團與斯沃 琪集團兩家奢侈品零售商而言,中國消費分別為其銷售額貢獻了20%與28%。各地的奢侈品消費店十分紅火,高端消費與商業企業成為資本市場的寵兒。

中國最大的兩條創富管道,一曰房地產,二曰證券市場。兩大被剝奪階層,一是農民二是普通職工。

早 期農民承擔了農用地與商用地之間的大部分折價,據估算在20萬億到30萬億之間。廣為流傳的1457宗閒置地名單,顯示某些房地產寄生蟲僅僅通過低價囤地 就獲得了幾十倍的收益,成為億萬富翁。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地方政府並未對處理閒置地作出回應,各地的新城市建設運動如火如荼。

對 普通職工的掠奪主要體現在證券化的過程中,上市前夕職工股被清退,高管、權貴、創投堂而皇之享受高額的證券市場溢價。

據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不完全統計目前A股市場上市公司中,發生職工股被清理的公司多達12家,涉及人員達2.3萬名。如果以這些公司上市首日的收盤價計 算,意味著有313億元財富從職工手中流向了公司高管、創投等各類投資機構。

搞笑的是,清理職工股的理由恰恰是為了公平。2006 年初新頒佈的《證券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即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需少於200人,以防止PE腐敗。2000年中國證監會針對職工持股會持股問 題出具“復函”,認為職工持股會不具備法人資格,不應成為上市公司股東;而工會成為股東和工會的宗旨相違背,因此停止審批職工持股會及工會作為發起人或股 東的公司的發行申請。

在清理職工股行動中,許多莫名其妙的人進入擬上市公司,成為摘桃一族,包括餘秋雨在內的人就是通過職工股清理 行動獲得了股份。如果說當初清理職工股是因為相關部分考慮不周,那麼在清理職工股過程中,出現明顯的掠財行為,PE式腐敗並沒有隨著職工股的退出而消失, 反而在創業板推出過程中愈演愈烈,這本應成為反思清理行動的契機,但有關部門卻沉默了,似乎在暗示清理職工股的初衷十分複雜。

於是,我們看到少數人在規則的庇護下心安理得地獲得高額收益。當然,國企作為全民資產,增值溢價本應由全民分享,純粹由本公司職工分享並不公平,而監管層的 做法是加劇不公平,讓高官與高管代表全體資產所有者獲得收益。

擬上市公司在200人以上就會誘發腐敗,200人以下就品行高潔,筆者愚鈍,怎麼也想不通這種兜圈子邏輯。

貧富差距嚴重的社會亟需建立正確的激勵機制,鼓勵財富流到誠實創富者手中,流到實體經濟業者手中。但是中國的激勵措施剛好相反,對民營實體企業課以重稅,對 資本利得卻遲遲建立不起有效的稅收體制,面對灰色收入一籌莫展。

前兩天在某電視節目的錄製現場見到王小魯先生,提及稅收該征的必須 征,該減的必須減,對實體經濟必須以減稅為主,對資本利得以徵稅為主。現實是逆激勵:從去年開始針對實體經濟的稅收風暴尚未過去,使轉型期的中國企業雪上 加霜,對於灰色收入事實上的零稅收把個稅負擔盡歸於普通公務員、工薪階層。

與實體企業形成鮮明對比,獲得高額收益的房地產投資者不 必為資本利得支付過多的費用,針對“小非”的資本利得較遲推出,而房地產資本利得稅被擁有數套房、標榜為民代言者斥為害民之舉。

貌似為民立言的偽民粹,危害了中國的實體企業、勞工階層與創新企業,依靠各種資源致富者多數把國籍轉到海外,在中國裸官或者裸商,過起了逍遙的“兩岸生 涯”。

某些政府部門的逆激勵,究竟是因為不明所以,還是因為從土地與證券市場獲得了最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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