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反對掠奪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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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2日訊】宅基地使用權是公民的財產權,但近來遭到官商勾結的掠奪,城市中的住宅改造、農村的“新社區建設”“並村運動”都是掠奪宅基地。2009年,中共政府土地出讓金收入1.6萬億,近年新增富豪,很多是來自掠奪宅基地,我強烈呼籲:反對掠奪宅基地,堅決捍衛公民居住權。

(一)城市中掠奪宅基地

城市中由政府和開發商聯合推行的拆遷活動,對原住戶補償只計被拆房屋,根本不考慮宅基地,院落的面積、價值。

濟南市大明湖拆遷戶李紅衛(手機:13287780535),原住大明湖南畔,靠水(大明湖),望山(千佛山),地處市中心,屬濟南一類住宅區,該處的土地拍賣價每畝不下一千萬。

李紅衛的住房建於清末,是上輩子傳下來的,其住房加上院落、空地,宅基地三百多平方米,逼她搬遷,根本不考慮宅基地價值(她半畝宅基地轉讓市場價約五百萬),當局只計地上拆遷房屋補償款15萬多元,並安置一處遠離市中心在城鄉結合部的北全福莊六樓居室(自費購買)。在沒有簽署任何協議的情況下,2007年8月.9當局趁她外出,指揮暴徒砸鎖、破門,洗劫全部生活用品,然後壘死大門。次日他去省委告狀,六天後暴徒變本加厲將她的房屋徹底推倒。實行暴力逼遷。她在維權律師倪文華(手機:15098846917)的代理下告到法院,法院不受理﹔到廣場示威,去北京上訪,遭多次拘留並被關進黑監獄,

最近她在倪文華的代理下狀告黑監獄,獲法院立案。她不斷抗爭,至今三年多,全家仍舊流離失所。

這是一個典型地掠奪宅基地案件,這種案件大小城市皆有,數不勝數,李紅衛案只是冰山一角,多數居民不知道宅基地的價值,不知道宅基地使用權是自已的神聖權利,也不知道宅基地,在大城市中心和在遠郊相比,價格能差十幾倍。遇到強遷,很多人都認命,相信胳膊擰不過大腿、民不和官鬥,忍氣吞聲,含淚告別自己的家園,搬進 “新居”默認了政府掠奪。

近來採取各種途徑反對強制拆遷的事例多起來了,有的甚至以死抗爭。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黃,鐘家三口自焚,一死兩傷﹔幾天後,安徽寧國市又發生了強遷導致自焚的事件,六天之內四人自焚。人不是被逼到極處,誰會自焚?!這都是官商勾結、牟利,逼著民眾以生命維護自己的財產權。

(二)農村中的掠奪宅基地

近年來,農村掠奪宅基地的活動,風起雲湧,名目繁多,有:“新農村建設”、“農村社區改革”和“並村運動”。具體內容是把住在平房有獨家小院的農戶,整體拆遷到新區樓房,住進五層樓,原來的平房和院落一律充公,通過這樣的過程,原來的村莊被平掉。村民新居佔地面積是原來的十分之一。當局消滅一個村莊可以得到兩千畝宅基地。於是官商(勢力)勾結,變賣宅基地,在增加地方收入的大旗下,官、商的錢也都裝滿荷包。

因為新居不能養雞鴨牛羊,沒有庭院種樹,大農具不能存放,原來吃自家的雞蛋,搬入新居只能到市場上買雞蛋吃,原來做飯可以燒自家的柴火,現在卻要交煤氣費、物業費。中國農村是最窮困的地區,搬到新居減少農民收入,增加開支,豈不是在進一步製造貧困?現在農村青年人出來打工剩下些老弱病殘,五層樓如何爬上去?當局想到老農的活路了嗎?

很多農民不原搬新居,抵制拆遷,於是官員使出了各種各樣的手段,哄騙、利誘、威脅、株連無所不用其極,利誘、哄騙包括:早搬的可以優惠,可以任意挑選住房,並且以供應煤氣、自來水、有線電視、柏油馬路……(是否收費暫且不講)。如果有家屬是公務員,就以停止公職相威脅,有的定出了拖延拆遷每天罰款兩百元,最後一手是暴力強遷。

(三)官商勾結的掠奪

掠奪宅基地的受益者是官方和開發商,開發商經營房地產當然會賺錢,在騰出的宅基地上蓋高層樓房,別墅、大酒店、停車場等,都會賺錢,房地產發展起來會增加當地政府的GDP,會增加稅收,這也是官員的政績,從整個國家來看,發展房地產會帶動鋼材、水泥、建材業的增產,發展房地產還會增加就業。但是這些都不應該是掠奪居民宅基地的理由。

掠奪宅基地為貪官們提供了上下其手的黑色空間,多少貪官都是在土地轉讓中撈錢。東北有個小鎮,管理土地的科級幹部,利用土地轉讓竟獲得了超過一億的贓款,號稱中國級別最低(科級)的大貪官,這是官商勾結與民爭利的典型。

(四)坑了居民也坑了國家

官員掠奪宅基地可以獲得政績和金錢,卻坑了居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權被剝奪了,使他們更加窮困,本來住在市中心,現在卻被強遷到城市郊區,造成財產巨大損失。這種拆遷通過官方掌控的土地轉讓,大量財富落進了貪官和開發商的口袋。為了建設新區,銀行必須髮放巨額貸款,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國家會受到損失,坑了國家。看來在掠奪宅基地過程中,最受益的是貪官和開發商。

(五)民眾的抗爭

掠奪公民的宅基地嚴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暴力拆遷使民眾居無定處。近年來,民眾抗爭的浪潮一浪高一浪。應該使民眾認識居住權、宅基地的使用僅是物權法保護的權利,每個人都有權維護,這是物權法保護的,依法維權應該是理直氣壯。憲法中規定的維權方式應該被廣泛的採用。

在反對暴力拆遷中湧現了一批持久不斷的維權抗爭,有些也獲得一定成果,如江蘇南通港閘區的張華(手機:15052478816),當局動員拆遷她在農村的住房,要她搬到多層樓房(小產權房)去住,補償很少,她拒絕簽協議,2008年2月被強拆,宅基地約半畝,三畝耕地魚塘也被強佔,她多次到法院起訴,最後告到江蘇省最高法院,開庭後被當地政府關進黑監獄75天。她到北京上訪,政府為了維穩、截訪在她身上竟花費了二百多萬經費。自己多次被關進黑監獄,甚至上小學的兒子也被關押。

在維權律師倪文華的代理下,法院多次開庭審理,最近雖然沒有賠償她的損失,但是當局為了維穩,為了阻止她去北京上訪只得在賓館中為她開設房間(每月三千元),供她全家居住,並每月發放現金供她生活之用。現正在討論賠償。

受到暴力拆遷的民眾應該看到希望,應該提高信心,維權只要堅持到底就是勝利,而且受難者之間要互相支持互相鼓勵,應該團結起來,不要你拆他不管他拆你不問,這樣就分散了力量,官員們最害怕的就是維權者的大團結。

抗拒拆遷的道路是慢長的,如果拆遷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就應該從一開始進行抵制,每次拆遷都要訂一個協議書,你如果認為這個拆遷是不合理不合法補償太低,就應該拒絕在協議上簽字,或者在協議上寫上自己的要求。

2005年,山東大學企圖用遠低於市場的價格(每平方米四百多元)收購我的住所和宅基地使用權,,並以此做為集資建房的條件,我在協議書上寫上了:“要依法協商舊房價格”,後來開庭審理,這段文字也成為我的法律依據。

2010-9-22於山東大學

聯繫電話: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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