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9月26日,網絡小說《在東莞》的作者袁磊被廣東東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刑事拘留。警方認爲這部作品有損東莞的形象,袁磊的妻子認爲小說屬批判現實作品,不涉及淫穢。有同行作家悲嘆,這個作家的命運就是我的命運。
《在東莞》火爆網絡 警方稱損地方形象
據南方日報消息,2009年6月,袁磊開始寫作網絡小說《80後———睡在東莞》,歷時近4個月完成,後更名為《在東莞》。小說共155節,39萬字,後在天涯論壇的文學版塊“舞文弄墨”連載。
小說累計點擊率超過200萬,留言回復達1萬餘條。在序言中,作者介紹了小說主題:“以80後愛情,東莞桑拿,黃道生活,爲背景,幽默青春真實,寫出一個不爲人知的隱秘世界”。
拘留袁磊的警方透露,該小說損害了東莞的形象,已經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已經關注到網絡小說《在東莞》。目前,袁磊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已被東莞警方刑事拘留。
袁的妻子阮海梅說,這個小說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個現實批判性質的小說。她表示,丈夫一向潔身自好。從不涉入色情場所。
警方免費做廣告 各界反映強烈
袁磊因為《在東莞》而被刑拘,此事立即引起衆多網友的關注,很多網友紛紛找到天涯原帖拜讀。
目前,這部網絡小說在網絡上相當火爆,網友紛紛表示跪求完整版《在東莞》下載或閱讀地址。有網友在看過小說後留言評論說,“實在沒有什麽過火的情節……掃了一眼,書寫得還是挺不錯的。文學作品裡有這些內容太正常不過。”還有網友質疑是炒作說,本來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在東莞》一書,這下好,東莞警方爲此書做了廣告,弄得盡人皆知了。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曾擔任《大遷徙》作者謝朝平的律師,他認爲,中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明確規定,“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爲淫穢物品。”
他表示,作爲網絡小說,《在東莞》應視爲有藝術價值的文學作品,不屬于淫穢物品。“是否淫穢物品,應該交給文學藝術專家去判斷,而不應該由警察來判斷。警方簡單將一個作品認定爲淫穢物品可能損害創作自由。”
大陸知名網絡作家慕容雪村表示,因小說創作而被抓起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指出,如果小說內容是完全虛構,當然惹不到麻煩,如果小說內容是真實的,就像警方反而去抓說出皇帝沒穿新衣的小孩,這種事情不可思議。
慕容雪村表示擔心,這個作者的命運應該也是他自己的命運。他說,自己寫小說,也描寫了很多真實場所和場景,如果東莞警方認定《在東莞》作者涉及當地色情場所,那“我也早該被抓進去了。”
“舞文弄墨”的首席版主“蜘蛛1”介紹,這部小說描寫的“東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業和夜生活內幕的性質,”但不屬于黃色小說。“如果是黃色小說,我們也早就删除了。 ”
律師周澤表示,目前掃黃風暴席捲全國,要警惕公安機關因言治罪,打擊報復。
袁磊是近期第二位因其著作而遭刑拘的作者。在此前“渭南書案”中,有關三門峽水庫移民史的報告文學《大遷徙》被陝西省新聞出版局定性爲“非法出版物”,作者謝朝平曾被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拘,而輿論對此案的普遍反應是“因言獲罪”。
袁磊,1981年生于湖南益陽,畢業于湖南科技大學中文系,2003年受聘佛山順德北滘中學,擔任語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