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鏈子門案全部上訪者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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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姬勵思報導)被網民稱為「鏈子門」事件的十名被捕維權人士,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審訊後近半年,法院週二宣判。各人分別被判一年所外管制到三年有期徒刑。代理律師指判決不公,法院亦迴避有關超期關押被告的質詢。

案件週二上午於四川省樂山市中級法院宣判,涉案的鮑俊生被判刑三年,黃曉敏及另外兩人判刑兩年半,幸清賢等四人被判刑兩年,其餘兩人分別被判所外管制一年及兩年,無需監禁,但要按時報到。

被告之一楊久榮的家屬鄧女士聽判後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各被告聞判後都表現憤怒,認為裁決不公。他說:宣判只有十多分鐘,沒有機會讓他們說話,就馬上休庭,把人帶下去,他們邊走邊說,表示憤怒不服,沒有罪。

鄧女士又說,多名被告的身體狀況都欠佳,原本取保候審的曾理更患有腸癌,宣判後隨即被收監。陸大椿根本站不起來,一直坐著。幸清賢很消瘦。曾理說話沒氣,他年紀大,六十多,本來有癌症,做了手術,前幾天在街上暈倒,本來要住院的,但今天就把他收監。

亦有到法院聽判的嚴文漢妻子對判刑感到失望及無奈,會與律師商討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她說:有想過會否判緩刑,現在的心情說不出來,只能接受,還可以怎樣。

代理案件的成都律師冉彤表示,法院逾期宣判,等於超期關押涉案者,屬違規違法,但律師在庭上提出有關的質詢時,法院避以不答,並草草宣判。他說:我們在庭上提出超期關押的問題,法官就休庭一小時,再開庭時他不容許律師再辯論,直接就宣判,我認為這是個很大的遺憾。

冉彤表示,其當事人陸大椿不服判刑,會提出上訴。

取得旁聽證的成都維權人士陳雲飛,在進入法院時,被法警以無帶戶口本為由,禁止入內。陳雲飛表示,法院外有大批聲援的人士,但亦有大批便衣,難以分辨。當局亦出動近二十名武警在法院外巡視。他說:法院外門庭若市,但分不清那些是聲援,因有很多便衣。上次無動用武警,這次動用了武警巡邏,不知他們怕甚麼。

陳雲飛又說,法院的裁決明顯是打壓維權人士及訪民。他們針對的是訪民、冤民、維權人士、說真話的人,是典型的地方政府跟老百姓鬥爭的結果。

去年2月,過百名訪民在成都市中級法院外示威請願,部分人頭戴冤帽,以鐵鏈鎖手,高舉寫有「冤」字的紙牌,要求法院院長接見並處理其冤案。其後包括黃曉敏等共十人被捕,當局指他們煽動策劃群眾示威。案件今年四月初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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