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告官 被告抓原告 12人被捕今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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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海南省儋州三個橡膠農場改制、土地糾紛中民告官的原告方12名農戶代表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抓捕近9個月,案件近日開庭。村民反映被告曾遭受刑訊逼供,政府阻止律師辯護等情況。

儋州市那大鎮尖嶺、合羅、前進六百多農戶不滿政府官員借所謂「改制」侵吞集體資產,非法出賣上千畝橡膠農地用於商業開發等貪腐違紀行為,與鎮、市政府展開長達5年的民告官訴訟,多次勝訴,而12名維權代表去年12月被以開會為名誘捕,並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起訴。在關押了9個月以後,近日一審在該市的法院開庭,由於涉案者眾多,須連續多天審理。

週四,三個農場約兩百名農戶聚集在法院門外路邊聲援,其中合羅農場的鐘先生告訴記者:「三個農場的人都有去,差不多兩百多人,不給進去聽,每個只有家屬五人可以進。從9點審到12點。村民沒有犯法,他沒有理由辯論都辨不下去了,明天再審。政府不讓律師給村民辯護,現在我們再請了個老師。」

週三,尖嶺農場的維權代表受審。其中七十多歲的被告謝維展的兒子謝康當天接受本台採訪時說:「說聚眾,代表慫恿職工不割膠,說農場造成損失是我們造成的,主要是這兩項指控。今天審尖嶺的我們村民都去了。前進的24號審過了,開庭不通知家屬的,我們是託人打聽才知道。」

三個農場創辦於上世紀60年代初屬集體所有,農場成員是長期農業居民,5000畝橡膠園9萬株橡膠市價上億,僅各農場膠農每年上繳給農場集體組織的承包金就達200萬元。2009年3月,儋州市政府出動警力強行徵用前進農場近千畝橡膠林地並進行砍伐,沒有依照國務院規定掛牌、招標、拍賣,而私下以低價出讓開發商,只給被徵地生產隊農戶發給青苗補償,土地補償全歸鎮政府所有。同年12月,又將尖嶺農場約10畝集體橡膠林地出讓,用於商品房開發,引起維權代表上訪各級政府反映情況。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於12月17日,以召開「維穩」會議為名,誘捕三家農場12名訴訟維權代表,將他們以「聚眾擾亂秩序罪」投入監獄。其中合羅農場60多歲的譚達環因受不住長期刑訊逼供,今年3月1度送院搶救,6月獲准假釋。

鐘先生憤慨的說:「逼供啊,三天三夜不讓睡覺,24小時輪流上班盤問你。啊,比國民黨還……很霸道,壓迫老百姓。」

三個農場的官民糾紛已經持續五年。05年市委和鎮政府曾以「改制」為由,將三個農場經營權包括「所有土地、農作物和房產及各種設施」無償發包給一個成立不到一個月實際註冊資金僅12.5萬元的皮包公司「儋州橡樹農業有限公司」,承包期為50年,每年僅上繳12萬元承包款,橡膠產品銷售收入全歸該「公司」所有;有權砍伐更新橡膠樹,木材銷售收入該公司與鎮政府對半分。農戶認為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空手套白狼。

06年650名農戶各以本場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名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與儋州橡樹公司簽訂的《承包農場合同書》違法無效。海南中級人民法院07年民事裁定書中認定該三家農場「是具有獨立財產、自主經營管理、自負盈虧、獨立享有民事權力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依法享有財產權,所有財產權屬該場成員集體所有。」隨後儋州橡樹公司終止了承包合同,但拿走的幾百萬集體財產卻不歸還。那大鎮政府官員們更對法院的裁定嗤之以鼻,繼續要求市公安局出警協助搶奪三個農場的農戶膠水,低價賣給個體收膠老闆,從中撈取回扣,多次引發群體性事件。並於08年7月下達行政通知,責令三家農場的民選財會人員將全部橡膠產品款交給鎮政府。農場農戶再度提起訴行政訟狀告鎮政府並勝訴,市法庭判決撤銷了上交農場橡膠款的行政命令。直到09年市政府官員再度瞄上了農場的土地。

民告官的原告代表們被捕後,開發商順利開發建設,官方還僱用工人替代了幾代在此的農戶,瘋狂割膠,尖嶺的謝先生說:「前幾個月說我們合同到期了,就隨便叫人來割膠,割得很濫,塗出膠的強生劑,按照農科院一般一個月兩次,他一個月塗十次。是想要那些樹死呢!想把樹賣掉,把地賣掉,可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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