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慣於公開疑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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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8月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靜報導)大陸執法人員漠視被捕疑犯私隱權的行為常受到批評。近日除東莞市有妓女被押解遊街、武漢市警方公開嫖客資料及無錫市法院張貼4名受罰者的照片示眾外,廣州市公安局又將三名「撐粵語」活動的拘捕者個人私隱公開。北京愛知行研究所就公安的行為發表聲明譴責。維權人士和律師認為,這與公安樂於公開被捕人的資料以表政績有關。

廣州市公安局週一通報,指週日在廣州越秀區舉行的「保護粵語」非法集會中,拘捕了三名帶頭滋事者、指他們堵塞交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

警方並且公佈了三名被捕者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別、年齡、籍貫以及三人過去的刑事紀錄。

北京志願團體愛知行研究所,就公安的行動發表了嚴正聲明,指責有關部門侵犯被捕人士的隱私權利,並涉嫌將他們汙名化。

個人私隱被公安侵犯早有前科,其中早前東莞公安將抓獲涉嫌賣淫的妓女戴手銬赤腳遊街的照片在媒體上公佈;另外,湖北公安張貼嫖客個人資料的事件,及無錫市法院在法院櫥窗張貼4名受罰者的照片示眾等,都激起了社會對公安機關保護個人私隱意識薄弱的廣泛討論。

深圳維權人士肖青山認為,公安以至整個政府機關從來不重視民眾的個人資料是私產的一部分。以他自己為例,手機一直被監聽和公安經常向他的僱主透露他的維權行為,從而迫僱主開除他,就是最好的證明。

肖青山:他們侵犯我的私隱,我的電話都給監控了,他們更找我老闆叫我老闆不要用我。

記者:就是說他們把你的事告訴老闆嗎?

肖青山:是的,他們要老闆開除我,否則也會對他們不客氣。

而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認為,公安往往公開違法人士身分,除了是對民眾私隱保護意識薄弱外,不排除目的是要民眾對公安作出的拘捕行為加深認同。他說:把這些名聲不太好的人捉出來的話,他們就能給外界一種印象,這個活動是有一些甚麼樣的人參與,就是給外界一種不好的判斷。

而湖北前市人大代表姚立法認為,事件涉及公安傳統思想觀念。他指,由於公安的權力是由共產黨賦予並不是人民,因此公安在執法立場上是保護共產黨,而非民眾的個人利益。此外,公安慣以追求打擊效果,公開被捕人身分正好證明自己的政績,不惜侵犯被捕者的私隱。他說:當公安捉到最基層的人的時候,他們喜歡如何做就做,而且用侮辱人、明顯侵權才覺得自己稱職做得到位,明顯看到公安們連基本的常識完全不夠。

姚立法認為公安以公開被捕人身分以表政績的做法經已根深蒂固,但相信經過傳媒的報導和輿論壓力,是唯一促使公安機關對保護個人私隱度提升的最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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