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中領導成功升井 是沒下井?還是“領導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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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8月3日訊】7月31日13時30分,雞西市恒山區恒鑫源煤礦發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共有26人,除生產礦長和值班井長成功升井外,24人被困井下。據雞西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方東初介紹,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礦企業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未採取有效探放水措施,現場管理、日常監管工作還存在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26人下井,工人全都遇險,生死不明(最新消息顯示,24名被困者生還希望不大),唯獨領導倖免,這不能不讓人產生聯想。

當然,首先必須強調的是,礦領導也是人,領導的命也是命,礦難來襲,每一條生命免於死神之手,都值得欣慰,如果沒有內幕、貓膩,領導安然脫險無疑也應該祝福。

但與此同時,當下,相關資訊披露得並不充沛,在真相未明之際,公眾有權利也有資格追問,為何獨獨礦領導能夠倖免于難?這有3種可能,最能平息輿論的第一種可能就是,礦領導業務素質好、逃生能力強,在礦難面前善於脫身。如果是這樣的話,最好。但還有兩種可能:

一是礦領導根本就沒有下井,或者沒有深入井下。對此,不少網友給予了推理猜測,“要麼就是領導沒下井,要麼就是領導就在井口喝茶!”“沒錯,即使下去了,也沒到真正的作業區,而是在洞口邊上電梯門口等著呢,所以一見出事,自己先溜了。”“其實他倆人可能壓根就沒入井,事故出現後補個簽名就算入井了,反正入井的24人都沒上來,誰來舉報他們呢!”“估計是在礦洞門口那裏開了個小屋當‘下井辦公室’吧。”……所有的質疑都指向礦領導下井是否屬實,或者是否佯裝下井。

二是,讓領導先走。領導確實下井了,但一看到時機不對,就當了逃兵;或者說領導太愛惜自己的生命了,一看苗頭不對就逃之夭夭;再或者,礦領導是個官,一出現危險,“大家別動,讓領導先走”。因為“讓領導先走”,是不乏先例的。

當然,這兩種推斷都是揣測,是否屬實有待求證。那麼,坊間為何出現這些質疑呢?一方面固然與民眾的個人體驗有關,另一方面則與相關方面的資訊公佈不充分有關。如果沒有一個使人信服的資訊披露,公眾必然浮想聯翩。進一步而言,這暴露的還是監督問題:領導有沒有下井,如何下井,怎麼才算下井,是和工人同場作業還是裝模作樣地“下井一遊”就算下井……這些問題其實還有待於在實踐中進行解決。

礦工被困,領導倖免,其實是提醒,提醒相關部門,該如何才能確保“企業領導要輪流現場帶班,煤礦和非煤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不至於落空;還是一種拷問,怎麼才算下井;更是一種逼問,如果連礦領導下井(姑且認為礦領導真的下井了)都無法杜絕礦難,還應該怎麼辦?

(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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