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 律師指破壞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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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7月26日訊】法輪功反迫害11週年之際,曾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大陸律師,稱讚法輪功學員是中國社會優秀的群體,批評當局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迫害,破壞了基本的法制原則。

自2007年介入法輪功學員案的北京人權律師李和平,曾遭到數名公安便衣綁架和酷刑,代理的法輪功案件卷宗被搶,筆記本硬盤被毀。目前因所在律師事務所限制,李和平雖有律師執照卻無法代理任何案件。

李和平:「法輪功學員,他們整體是誠實的他們說話算數,有信用,在中國,是一群優秀的一群人。他們很多人受過嚴酷的對待,有很多人受到酷刑,包括勞教、送精神病院,判刑很多,我認為這種方式,對待信仰群體是錯誤的,也不符合法制原則的。」

另一位北京人權律師謝燕益,曾代理過20多件法輪功案,為法輪功學員出庭做無罪辯護,因北京司法局考核刁難,使他一年無法執業。

謝燕益:「這麼多年,事實證明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洪揚真善忍,這是從傳統社會到現代文明社會,他也是一種積極的價值觀。這些信仰者沒有觸犯法律,對社會沒有危害性,採取政治運動的方式來打壓,顯然是不得人心的。」

法輪功學員11年反迫害之中,讓中國律師群體了解到法輪功受到污蔑的真相,有愈來愈多律師不懼怕打壓,公開出面聲援法輪功。

新唐人記者白梅、特約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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