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11日訊】江蘇蘇州市民路通曾是市燃料公司職員,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當局關押,一年多來,路通的妻子和母親100多次前往金閶區彩香派出所,要求合法會見和立即釋放路通。但派出所多次將他們拒之門外,並威脅她們不准為路通鳴冤。
路通於二零零八年七月被彩香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於當年12月17日被金閶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無錫監獄。
路通的弟弟和女兒曾到無錫監獄探望他,但獄方告之「永遠不得會見」。近期,路通被轉送到離蘇州更遠的洪澤湖監獄,他的妻子才見到了他。
路通妻子:「去一天要一天一夜,只能見半個小時,過去很不方便。」
彩香派出所副所長張來永在蘇州市「610」的指示下,多次威脅路通的妻子和母親,不准她們為路通鳴冤,並把她們推出派出所。
路通的妻子認為丈夫沒有犯罪,她向本臺記者講述了路通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
妻子:「修煉了以後(路通)性格改了很多,本來很急躁的不買帳。後來明白了要做一個好人,不可以跟人家爭啊斗啊。(他)修煉前就是(有)前列腺(炎)、鼻炎,醫院看了好多年沒看好,修煉過後真的是好了。」
在無錫監獄,獄方為了逼迫他放棄信仰,利用普通刑事犯對路通進行24小時監視,還經常不准他上廁所、不准睡覺、以及侮辱人格等。路通的女兒路燕為營救父親也曾被非法關押。
新唐人記者方竹、王慧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