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退爾:法律,並非復仇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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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6月30日訊】 2009年5月16日的上午,曾當過幾年武警,現如今倚靠擺攤賣雞柳、烤腸等小吃養家糊口的下崗工人夏俊峰,和他愛人張晶夫婦倆,像往常一樣,推著他們的“倒騎驢”小車,來到瀋陽市沈河區的南樂郊路與風 雨壇街交叉路口附近出攤賣炸串兒。

大約上午11點鍾許,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的執法人員申凱、張旭東、張偉一行十多人坐四輛城管執法的汽車出現在夏俊峰夫婦面前了。當時,一些眼快腿疾的小攤販們紛紛奪路而逃了,反應不及時的夏俊峰兩口子便被這群仿佛自天而降的城管執法人員逮了個正著。

整個上午生意都非常清淡的夏俊峰夫婦,眼瞅著城管執法人員就要將他們的“倒騎驢”上的謀生家什予以沒收,理所當然地予以阻攔,然而,城管人員還是將他們的煤氣罐給搶奪到了執法車上去了。在此過程中,這個據執法者之一,也是後來作爲公訴人的證人之一的曹陽稱“長的不高”的漢子,便與多於他們兩口 子數倍的城管發生了衝突。衝突過程中,據現場多位目擊者與夏俊峰的妻子張晶稱,城管人員對夏俊峰施以了暴力。5、6分鐘後,當夏俊峰被拽上一輛城管執法車 的時候,他的鞋底都給拽掉了,這件將會在後來的庭審過程中成爲對夏俊峰十分有利的物證,還是一位現場目擊者拾得後交給公安部門的,然而,此物證,連同多位本應成爲後來的被告人夏俊峰的證人的現場目擊者,都未能出現在法庭上。

不管是控方的多位身份相同的證人所言的那樣,即夏俊峰是自願隨同他們到城管部門去解決問題;還是如同夏 峻峰的妻子所言那樣,他是被強制性的拖上城管執法車上去的;總之,夏俊峰被帶到了“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濱河勤務室接受處罰”(注:引號中的文字摘自一審判決書)。

想要討回他的謀生家當的小個子下崗工人夏俊峰來到濱河勤務室後,轉眼間,就變成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他毫無來由地手持一把折疊水果刀,一口氣捅死了兩位城管執法人員,即攔下他的“倒騎驢”的城管隊長申凱與張旭東,還捅傷了另一位城管隊員,即司機張偉。

整個“故意殺人事件”過程中,沒有任何一位可對夏俊峰作出一星半點有利證明的目擊者在場;而在場者皆爲失去“戰友”的城管隊員,他們後來都成爲此案的控方證人,而他們在法庭上所做出的對夏俊峰絕對不利的證詞,結果卻都得到了庭審法官的采信。

儘管,夏俊峰在歸案後的預審階段非常符合邏輯與非常合乎情理地如是供述:

“到隊裏有一個30多歲的行政執法人員(張旭東)就問我說,你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我當時說,農村的和城市的有什麽區別。這人就和我說,你等著吧。我和這個人一起進的屋。剛進屋,又回來一輛行政執法車,從車上下來一個人(申凱),進屋罵了我一句,然後就動手打我。他用拳頭打了我頭部兩下,把我領進來的那個人也動手打我,其中後進來的人要用茶杯打我。這時我就急眼了,我從右褲兜裏掏出刀對他們一頓亂紮,然後我就跑了。我記得當時屋裏有我、張旭東、申凱、曹陽四個人,曹陽沒動手打我。我記得紮了張旭東、申凱兩個人,都紮在腹部,一頓亂紮,紮了幾刀記不清了。我用的是折疊刀,平時炸串割香腸用。刀是我當場打開的”。

令人感到遺憾無比的則是,這種非常合乎邏輯與常理的敍述,卻沒有被一審法官們聽取,當然,更不可能被他們採信。

事後的一審法庭,就是在禁止多位辯方證人與300多位關注此案的公衆入庭作證或旁聽的一 邊倒的狀況下,對小攤販夏俊峰作出草率的死刑與附帶民事賠償65萬9千餘元的判決的。

據夏俊峰之妻張晶女士稱:在庭審過程中,“法官經常打斷律師的話。這個不能說,那 個不能講,其中一位法官還在打瞌睡……判決時更可笑,連判決書都沒有念,說太長,只說所有證據不採納,判處死刑,支援對死者的賠償……”。

今天再過數小時,將是夏俊峰案的二審開庭時間,儘管著名律師滕彪博士屆時將會擔任這個下崗工人與小攤販 的辯護人出庭爲其辯護,然而,近來一系 列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結果表明,我們的司法機器已經完全失去了彈性功能,在一個 由党的政法委統一領導下的司法環境中,一個案件的最終判決結果,並非是由法 律與事實能左右的,相反,而是由當下社會矛盾衝突的走向與當局的態度與立場來決定的。於是,在當下這種普遍的司法環境中,要想 使得夏俊峰獲得當年另一位手 刃城管人員的北京小攤販崔英傑那樣的死緩結局,恐怕幾率甚小。

儘管如此,本人還是要就這個案件表達一下公民個人意見:

對於當今日益尖銳的社會衝突與社會矛盾,不可以通過國家暴力機器的司法報復來獲得平息與解決,法律要達 到的目的,更不是以國家的名義實施複 仇。悲劇已經發生,兩個城管隊員的生命,也不可能通過剝奪夏俊峰的生命權而得到 復活。倘若,遼寧省高級法院不從維護社會公正與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認真、 嚴肅並謹慎地審理此起一審法院顯然有失社會公正與法律尊嚴的案件的話,導致的後果,將會是非常具有社會破壞性的,而且只會加劇 社會矛盾與社會衝突,最終破 壞整個社會的平衡、和諧與穩定;因爲,司法的不公,只能鼓勵與刺激處於弱勢與被 邊緣化的社會底層的仇恨心態,最終只能導致整個社會趨向於衝突更加尖銳、無 序與恐怖狀態。

  附錄:

一、死刑犯夏俊峰妻子張晶的泣血呼籲信

我是夏俊峰的妻子張晶,聽到我的愛人夏俊峰的案子在29日上午九點半開庭的消息,作爲妻子的我 心亂如麻,不知道二審的審理是否公開、公平、公正。希望能在馮有爲省人大代表的監督下,給我愛人一個公平的待遇。想起一審時我家受的壓迫,我家的證人就等在庭外,卻不讓證人作證,夏俊峰被打掉的鞋底不被當做證據採納,身上的傷也說不重要。開庭時說公開公開審理,我家的親朋好友左右鄰居,還有關心同情夏俊峰遭遇的有三百多人,都沒有讓進入旁聽,只讓我們進去20人。

做小小老百姓的我,從來沒見過法院審案,在我的想象中,應該很莊嚴、神聖、不可侵犯,我連大氣都不敢 喘,希望法官能給我愛人一個公道。可聽著聽著,我的心涼了,法官經常打斷律師的話。這個不能說,那個不能講,其中一位法 官還在打瞌睡,這就是在過家家兒,哪里是審人命關天的案子啊,在他們的眼裏 我愛人的命就是一隻小蟲子嗎?判決時更可笑,連判決書都沒有念,說太長,只說所有證據不採納,判處死刑,支援對死者的賠償是民 事賠償,這次在省人大代表監督下審理不知道會是怎樣的結果。

我的老父親80歲了,老母親72歲,現在身體都很不好,媽媽前幾年摔倒股骨頭摔斷了,現在走路還是瘸的,很不方便,老爸爸氣管炎,每天要靠吃藥頂著,想想我自己不能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真是很不孝順。還要二老爲操心,我能怎麽辦呢?兒子還小,經常會在睡夢中突然醒來 說:“我夢到爸爸回來了,媽媽你去看看是不是爸爸回來了?”看著兒子無助期待的眼神,只能強忍眼淚 鼓勵兒子要堅強,相信爸爸會早些回來的。我可憐的兒子總是在看到別的孩子騎在爸爸肩膀上時發呆,隨而眼中噙滿了淚花,此時此刻,我的心都要碎了,我覺得我很失敗,不能在父母跟前盡孝,不能幫老公脫離苦海,不能 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一個快 樂的童年,我該怎麽辦啊?我不敢想二審的結果,我不敢想以後的生活,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失去摯愛的丈夫日子該怎樣活下去,還有那面臨的鉅額賠償,想起來我 就心驚膽顫,一無所有的我該怎麽辦啊?這到底是誰的錯?城管執法人員往死裏打我丈夫他到底該不該還手自衛?難道執法人員打死我丈夫才是正確的嗎?誰來救救 我無辜的丈夫?誰來救救我們這個破碎而又負債累累的家啊?

二、相關視頻鏈結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2503374.html

三、相关人员电话号码

夏俊峰妻子张晶女士电话:15542179260;

辽宁省高院主审官苗欣电话:024-22696091

辽宁省人大代表冯有为电话: 136098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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