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29日訊】星期一(6月28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一票之差通過決議,將人們能擁有槍支的地區,擴大到美國每一個州、每一個城市。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以5人同意,4人反對,通過一項重要決議,同意將公民持槍權擴大到每一個州、每一個城市。
在裁決書當中,大法官說,美國憲法保障人民擁槍自衛的權利。
事情起因是芝加哥居民麥克唐納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指稱芝加哥和周邊橡樹公園市近30年來,嚴格禁止居民擁有手槍,使居民遇到威脅時無法自衛。
這項裁決,意味着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在政治權利上的勝利。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允許公民攜帶槍支的規定,以前只適用於聯邦法律和聯邦飛地法律。
據統計,美國現在有9千萬公民持有2億把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