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24日訊】今天和大家讨論一下6月13日,公安部所布署的要進行7個月的嚴打。今年以來在中國社會上重大事件不斷出現,最大的就是連續發生的校園屠童案和緊接着由富士康的跳樓案所引發的外資企業和合資企業的罷工潮,這個罷工潮到現在還沒有完全結束。
由于社會上出現了一系列的重大問題,中共它如何進行對應呢?在6月13日的時候,由公安部召開了一個電話會議,要求在全國進行7個月的嚴打。爲什麽要7個月呢?這個就很難說了,像這種嚴打基本上是屬于政治運動性質的。這個運動爲什麽要持續7個月,它沒有什麽規矩可以尋的。從時間上來看,基本上是到今年的年底和明年的年初,從表面上好像是爲了上海世博和廣州的亞運會保駕,因爲上海的世博是從5月1日到10月31日,差不多還有兩個月就到年底;廣州的是亞運是11月中旬到下旬這段時間。
1、荒唐的嚴打理由
爲什麽要在全國進行嚴打呢?保上海的世博和廣州亞運會這就很難說了,因爲從奧運會開始很顯然的中共實際上是利用每一次國際重大事件和某一個地區性的主辦的國際上的活動爲藉口來進行全國這種政治運動性的嚴打活動。像在奧運結束以後,在東北曾經舉行過一次大學生冬季奧運會,這是世界性的活動,也被用來作爲各地抓人和判刑的所謂嚴打的藉口。
爲什麽要嚴打呢?一般在曆史上都是說亂世用重典。用重典就是用重的刑,那就跟現在我們說的嚴打實際上是一樣的,就說它不是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序和一般的依法辦事,而是要特殊情況下采用的特殊的措施。它的前提是亂世。那麽現在是不是亂世?如果說現在不是亂世的話,爲什麽需要重典?嚴打究竟有沒有效果,我們現在就來分析一下。
公安部的副部長張新楓在布署嚴打的時候,他給出的理由是,當前中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期,發展快、矛盾多,社會治安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所以要進行嚴打。這個理由應該不是一個需要嚴打,就是用重典的理由。因爲所謂經濟轉軌就是經濟轉型,這個經濟轉型實際上是從 1996年制定“九五”計劃開始就提出來,這個期間到現在經過了兩次,現在就是第三次的嚴打,那麽也就是1996年一次嚴打和2001年一次嚴打。也許 96年的嚴打也是以“九五”計劃提出來的經濟轉型爲理由的,但是經濟發展它的本身并不構成嚴打的理由。
在一般的社會,随着經濟的好轉,社會上的犯罪率其實會降低的,就說經濟的指标和犯罪率是成反比的。在美國,我記得每次經濟危機的時候,犯罪率會有所增加,而到經濟好轉的時候,或者是在增長比較平穩的階段,犯罪率會降低,其它各個國家基本上都符合這個規律。
而中共顯然它的統治是不符合這個規律的,也就是說越是經濟情況好,它的犯罪率越高。我們可以看到,就是在所謂改革開放的30年當中,這個經濟發展的速度一直是保持在8%以上,那麽好的年份是兩位數,但是刑事犯罪率卻一直是以增高趨勢并沒有随着經濟,因爲全國經濟總量是在增加,全國從整體看,它的經濟狀況是越來越好,而且現在對所謂第三世界國家的支援是大批的灑錢,所以它是錢包是足的,但是犯罪率是越來越高。也就是說在中共所鼓吹的太平盛世的時候卻要用亂世重典,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這個現象是不能夠用經濟發展來解釋的。
在正常的人類社會,我們知道古人說: “倉廪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而在當今中國社會,很多人就感歎“倉廪實未必知禮節,衣食足未必知榮辱”,也就是說在當今的中國,它的經濟狀态,就是整體中國的經濟狀态和犯罪率的降低是沒有關系的。當然物資生活的提高不會必然的導緻犯罪率下降,更不要說是道德的提升了,但是物資生活的提高,導緻犯罪率的上升卻更加不合常理。這是我們說的就是這個嚴打給出這個理由是不充分的。
那麽在其他國家的經濟發展到了相當階段的時候,他們并不伴随着犯罪率的上升,而且在其它的國家經濟的發展過程當中,也沒有特别的說是需要在某一個階段對犯罪集團進行一次所謂嚴打或者是超出法律範圍之外的那種所謂的重典,在其他的國家并不存在。
2、政治性嚴打是對法律的蓄意破壞
我們現在回顧一下嚴打的情況。大規模的全國性的作爲政治運動所進行的嚴打在這之前有三次,1983年一次、1996年一次、 2001年一次,在這期間,地區性的或者是專題性的嚴打,就是說就某一問題進行的嚴打其實每年都在進行,就這個名詞提出來以後,後來就沒有停止過進行。那麽它的特點是什麽呢?1983年的特點是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就是把一些很小的案子都處死了,就槍斃了,這種大量的冤假錯案是輕案,小的案子,或者是根本就不足以判刑的案子都被處死了。
本世紀,就是2001年到現在,所進行的嚴打,特别是2001年的這次嚴打持續了兩年,就從2001年持續到2002 年,它是集中在針對法輪功、非官方的宗教團體和異議人士,所以它早就不是針對刑事犯罪了。這一點在中共當時政法委書記羅幹多次講話當中,和各地關于 2001年嚴打的布署當中,他們是說的非常清楚的。
我們知道,宗教信仰維持了人類道德至少兩千年,而中共它是系統地去打擊教人向善的法輪功和其他的宗教信仰,而鼓勵全民撈錢,鼓勵全民去追求純物資的享受。這種對于信仰的打擊和對物資享受的這種無限制的追求,正好是提供了産生刑事犯罪的土壤,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就是全國整體物資财富的快速增長,并沒有給大多數人帶來更好的生活,而那些極少數快速暴發的新貴,特别是中共權勢集團,它們本身就是利用犯罪手段快速積累大量的财富。在這種情況下它爲了不讓大家注意到它們的快速發财的非法手段,就去鼓勵所有的社會成員都去用犯罪的方式來發财。
所以這兩方面,一方面它打擊可以減少犯罪的正的信仰,一方面又去鼓勵不擇手段發财緻富,然後再定期用嚴打的方式,就是法律之外的手段,去殺一批底層的倒楣鬼。就像這次在重慶進行的“唱紅打黑”的打黑一樣,把責任、就把整個社會治安狀況不好犯罪率增加的這個責任推到黑社會,推到暴力犯罪集團,而同時又把造成這個事件的中共統治,變成了一個是打擊犯罪的又是“偉光正”的歌功頌德的對象。
這個也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即使是按照中共所采用的方式,就是一票否決權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這個領域如果經營的不好或者是你的職責範圍有問題的話是應該被問責的。那麽當中國的社會治安這麽糟糕,就是需要在9年以後再進行一次全國範圍内的嚴打的話,那也就是說明社會治安是非常糟糕的。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被問責的,第一就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因爲他們是統治中國的統治集團的最高領導,按照領導幹部責任制的話,他們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3、社會治安差誰該被問責
第二個應該被問責的是中國的公安部門。結果反過來,社會治安情況越差,公安部門的成績就越大,而賦予公安部門打擊别人的權力也越大。這個結果是什麽呢?就是當公安部門有更大的權力可以打擊别人的話,它制造出來的冤假錯案也就越多,社會也就越不穩定。所以在中國,這個社會治安的糟糕,這個社會的不穩定,是一個惡性循環,而造成這個惡性循環的主導恰恰是執行嚴打的公安部門和它上面的黨的領導。
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在2001年的時候的嚴打,名義上針對的,就是表面上,雖然它們實際上針對的是對法輪功,但是它們在名義上挂的牌子是說打擊有組織的黑社會犯罪集團。那麽根據重慶“唱紅打黑”的結果,所有被所謂查出來的黑社會犯罪集團都是在2001年以後。也就是說,2001年嚴打以後組織、發展和壯大起來的。這隻有兩種解釋:一個解釋是2001年及其以後所進行的針對黑社會的嚴打沒有起任何作用;第二個可能性就是這一次在重慶被打的不是黑社會是冤案。就是說如果2001年及其以後的嚴打起了效果的話,那麽重慶現在被打的不應該是黑社會,因爲重慶已經沒有黑社會了。
特别奇怪的是在嚴打的時候所用的詞彙,因爲每一次嚴打的時候,它都要加一句話:都要強調依法。爲什麽要強調呢?如果說這是執行法律程序的一個部分的話,你根本就不用說,如果你反覆強調的話,很可能就是你自己都知道在做這個事情的時候,你是不合法的。
在2001年的時候,嚴打所提出的口号是叫做“嚴格依法從重從快”,這一次提出來的是“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暴力犯罪活動”。奇怪的就是如果說法律是作爲日常的操作,每天都在進行的話,那就不需要把它提出來嚴打了,也不需要什麽“從重從快”了。法律是有自己的程序,有自己的速度,有自己的一步一步怎麽做的,如果說是從重從快那就不是嚴格依法,所以它自己提出的口号就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說嚴打是依法進行的話,那麽反過來說就是說平時它是從來不執行法律的,所以才需要定期的去執行一下法律,這個執行就是嚴打。所以嚴打本身就從它用的辭彙來說的話,都表明它自己是一個違法的行爲。
4、嚴打的對象是誰
嚴打打的是什麽人?在這一次的嚴打的當中,我們主要講這一次,我們可以看到13日開的電話會議,北京警方第二天就開始迅速反應了,抓了誰呢?14日晚上抓的是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她被警方非法騷擾和拘押了。15日晚上抓的是北京非政府組織的活躍人士蘇雨桐,另外就是熱心救助訪民的劉德軍被從家中帶走,遭暴力毆打,還把他帶了黑頭套。第3天,6月16日,就是端午節的早上,人權律師唐吉田又被國保圍堵在家門,後來門外一直有兩名警察或者保安守着。
另外北京的人權律師李和平、黎雄兵、李方平等也都被看管起來了。另外一位維權律師江天勇也是一早被自己街道的片警給“問候”了。也就是說,這次嚴打北京警方最快的行動打擊的并不是任何犯罪集團,而是北京的維權律師們,所以很多維權律師都認爲,這一次公安部所布署的嚴打目标并不是針對黑社會,并不是針對任何犯罪集團,而是針對維權人士、針對律師和普通民衆。
另外一方面,最近我們看到還有一個趨勢,就是西藏的環保人士也被打擊了。美國之音曾經有一篇報導:中國政府擴大了西藏分裂主義的定義,把保護環境,保護動物的環保人士也納入了危險人群。他舉的一個例子,西藏的嘎瑪桑珠,他是一個古骨收藏家,他提倡保護文化和環境,曾經還被中央電視台評爲2006年度中國慈善家。但是他現在被以一項警方早就認爲不成立的指控給抓起來投入牢獄,其原因就是嘎瑪桑珠的兩個同樣也是環保人士的兄弟,因爲指控當地的官員偷獵而遭到打擊報複,他們的罪名是“非法成立環保團體”和“挑動當地抗議”。
實際上中共在這種嚴打的情況下,它可以任意地把它的打擊目标擴展到任何一個它不喜歡的人,不管這個人有沒有反政府的行爲,有沒有不同政見。西藏的環境保護人士其實連異見人士都算不上,他基本上是支持中共的很多政策的,但是也隻是因爲得罪當地的官員而遭到打擊報複。所以一旦進入嚴打以後,我們可以預見像這一類的行爲會被各地的警方、各地的政府官員以嚴打的名義,這種案例會大大地增加,這是我們在以前多次的嚴打當中已經反覆看到的。
5、誰在主持這個嚴打?
我們現在再來看一下誰在主持這個嚴打?2001年的嚴打是中共中央的決定,今年在布署嚴打活動的時候,說明是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是哪個中央領導它沒有說,但是中央,大家知道是中共中央。盡管它沒有指明是誰,應該至少是政治局常委以上的。實際上全國嚴打要作爲一場政治運動來進行的,做出這樣的決定應該是政治局的。
當然今年布署嚴打的時候,第二條還提到了貫徹落實綜治委的指示,綜治委實際上就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因爲中共中央政法委和綜治委都是同一個人領導的,都是同一個官員,是政法委書記兼任綜治委書記,以前羅幹是這樣,現在周永康還是這樣。
在6月13公安部的電話會議之前,人民日報記者9日有一篇報導,說是從中央政法委了解到,中央政法委日前發了一個《關于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鬥争的工作意見》。這是在布署嚴打計劃前不到一個星期,所以這兩個行動很可能是同一個行動的兩個側面而已,也就是說中共中央政法委很可能是具體操作這個嚴打的指揮者。如果是依法進行的話,就不需要搞運動,就不需要政法委,按照法律行事就可以了,法庭、檢察院、法院就可以按法律來行事。既然上面要一個政法委來指揮,那也就是說嚴打的本身或者嚴打中的很多行爲是違法的,是完成政治任務,是爲落實黨的政策,因此就需要一個黨的機構來管理這場運動,以确保在執行的時候,是按照黨的利益而不是按照法律來行事。我隻能從這一點來看它不是一個依法行事,不是一個法律的措施。
在這之前,我們其實還看到有一些輔助的方案已經出現了,顯然是爲這次嚴打做準備的,其中有一個就是加強中國公安部門内部的精神病院。中國公安部門内部有一個安康醫院,這是在全世界都是沒有的,就是在公安系統内部設立精神病院。公安系統是一個專政機構,是抓人的,它要設精神病院幹什麽?也就是說在它自己内部有這個看守所以外,它其實還有一個完善的關押人的地方,因爲勞教所和監獄是不歸公安部管,實際上是歸司法部管的,所以公安部内部它自己有一套系統去關人的,這就是它的精神病院。
現在它覺得在司法體系内部,它的權力要得心應手的話,它就必須要有一個在法律系統之外的這麽一個場所來爲他自己關押人方便。因爲如果是要經過法律程序的話,那就必須走法院這條路,那麽就出了公安部門自己的權力範圍了,雖然它們是一家人,但還是不方便,所以在方便的情況下,它必須要有自己的部門。現在它們要求每個省的公安廳都要開設自己的安康醫院。
在5月26日至27日,公安部在湖北武漢召開一個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這個會議提出來說是有條件的安康醫院要圍繞“事前幹預、事中處置、事後收治、後續照管”開展工作。最有意思的就是它提出來,“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對象的把關,沒有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的審核同意,對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員,一律不得接收。”那麽這段話的争議實在太大了,因爲它實際上就是說隻要公安部門同意,不是精神病患者也可以關到安康醫院去,這恰恰就證實了人權人士、維權人士長期以來的擔心,就是中共利用精神病院來迫害宗教信仰和異議人士。安康醫院又是這個系統當中最惡名昭著的。
由于這個争議太大,公安部不得不出面來澄清。我們來看一下公安部是怎麽澄清的呢?公安部的監所管理局專門接受新華社記者的采訪回答一些問題,實際上是利用這個機會去澄清一下。它先說是這個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在武漢開了一個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然後它說事後我們注意到個别媒體做了不準确的報導,特别是有互聯網站以一個“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經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這一标題對會議進行報導,對有關收治程序和對象産生誤解,所以它認爲有必要做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
這裏我們就要看了,就是它所說的個别媒體是誰?它說個别媒體做了不準确的報導,它爲什麽不提是哪個個别媒體?因爲這篇報導是人民公安報的記者秦千橋在中國警察網發表的一篇報導,題目是:《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召開》。
中國警察網是公安部和人民公安報社共同主辦的,而且這一篇報導到了5月28日的時候,在人民公安報的報紙上發表,題目改了,叫做《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召開》。也就是說這不是什麽所謂個别媒體,也不是什麽互聯網,而是公安部的官方喉舌所做的報導,它是公安部的權威報導。這隻能證明當初的報導是準确的,而公安部後來的澄清是欲蓋彌彰。特别是我們如果仔細看一下會議的内容的話,就剛才我們談到的,它說的是會議提出了要事前幹預,那麽也就是說在犯罪行爲還沒有發生的時候,就把人關進精神病院。
我們再對照一下監所管理局的澄清它怎麽說?它說安康醫院和常規精神病院不同的是安康醫院隻接受有犯罪行爲的人,就說當他有了犯罪行爲以後,才能把他關進安康醫院去。這兩者是矛盾的。事前幹預就是人家還沒有犯罪的時候把人家預防性關進去。什麽叫事前幹預?就是把正常人關進精神病院。什麽正常人?我們現在知道的是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很多上訪的人士被關進精神病院。孫東東就說過,90%以上的長期上訪的人士就是精神病。
他這個說法實際上代表着官方的觀點,也就是安康醫院需要關的就是這些人,這就是它們所謂事前幹預的對象。還有一個典型例子,就是楊佳的母親是不是屬于警方事前幹預把她關進精神病院的?其實公安部不用澄清,它隻要把會議的内容公布,包括它形成的文件公布給整個社會就可以了,公安部敢不敢?它絕對不敢,因爲要是一公布的話,有很多比這個話還要嚴重的内容就會暴露在社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整個社會就會來反對這件事情。
其實北京當局在星期四(6月17日)也發布了一個新修訂的《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這其實也反應了中共當局對社會治安其實不還僅僅是社會治安,更關鍵的是對自己的統治焦慮不安的這種心情。好,謝謝大家。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