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琪:「北京大審」是中國歷史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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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6月20日訊】談到納粹對猶太人的迫害,讀歷史的德國青年不可能錯過「紐倫堡大審」。這場世紀大審讓二戰後的人們,更嚴肅的思考懲治慘絕人寰、人神共憤的國際罪行,對於之後國際人權法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大審後的半個世紀,聯合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發展出懲治群體滅絕(genocide)、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酷刑罪(torture)等等追訴個人的國際法責任的規定,國際刑事法院也緊接着應運而生,這一切的法律和審判機制的發展,在反映人類無法容忍殘酷的暴行,懲惡揚善永遠是時代的需要。

儘管人類無法阻絕野心家繼續濫用權力,和國家機器對人類進行恐怖迫害,但「犯下滔天罪行的惡人,必須接受歷史的評價和法律的審判」,始終是人類篤信善惡有報、渴求正義的共同需要,是有史以來,不分中外,為政者或讀史之人從史實中必須吸取的教訓。

而生活在時代背景下的人們,無論如何不能忽略、遺忘自己在重大的歷史事件面前的態度、反應和作為都將寫入歷史,將成為千秋萬世的正面榜樣或是負面教訓。再說,無論時代如何變遷,人類在精神和文化上從來就無法與過去、與歷史徹底切割,人類不斷從前人的經驗中吸取智慧及教訓,這是任何世代為自己的生存謀求最大福祉的必修功課。

那當代的中國人又該怎麼面對,西來共產幽靈統治後的中國近代史呢?從過去到現在,我們目睹中國人承負太多太沉重的痛苦,中國共產黨爲鞏固政權加諸中國人民種種非法的迫害罄竹難書,面對堅持信仰、爭取人權、民主、自由而家破人亡、遭到肉體及精神殘酷迫害的所有案例,若真能設身處地的去為當事人,和其家人所經歷的痛苦着想,必能體會那遠遠不是一些個法律條文、幾項定罪就能緩除成億上萬的身心創痛。

中國人民超過半世紀以來,所經歷的許多痛苦無不跟共產政權的統治有關,雖不是每個共黨份子都罪無可逭,但是那些幫助中共黨中央、黨內的野心家策劃,和施行迫害政策的共產黨人,無論職位高低,在歷史和法律的面前,絕沒有身不由己的藉口,個人去促成、去實施惡行的結果,導致中國民眾的嚴重傷害,就必須爲自己的犯行負起法律責任、就必須接受歷史的審判。

以當今在中共統治下遭到最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團體為例,這場由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所發起,並且持續至今達十一年的滅絕鎮壓,由於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和人權工作者的努力,目前所蒐集到中國學員受迫害的證據,可以說是相當完整的。法輪功學員從2002年起至今已在全世界三十個國家,及地區以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江澤民等三十一個中共元兇。為首的元凶江澤民更遭到西班牙國家法院刑事起訴,及阿根廷聯邦法院簽發國際逮捕令。這三十一個前任和現任的中共官員因發動、共謀、策劃、實施滅絕法輪大法「真、善、忍」修煉者,而在這場廿一世紀規模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中,成為違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等,重大國際罪行的被告,因此留下惡名。

他們分別是江澤民、李嵐清、曾慶紅、羅幹、周永康、薄熙來、賈慶林、劉京、王茂林、黃菊、郭傳傑、李元偉、賈春旺、林炎志、趙志飛、劉淇、夏德仁、吳官正、孫家正、王渝生、王太華、王旭東、李長春、趙致真、陳至立、蘇榮、徐光春、黃華華、張德江、陳紹基、施紅輝。這十一年來,參予迫害的中共官員的數量當然不僅限於此,法輪功學員持續的蒐集證據,任何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共黨份子,不論職位高低,都是法輪功人權律師要求追訴的對象。

當然中共不止是對法輪功團體進行滅絕迫害,有多少共黨份子禍國殃民,在自己的國土上,對自己的人民犯下人類無法容忍的犯行,此刻的江澤民和許多坐在中南海辦公室裡的、掌管中國政府各個職能部門的、掌管監獄和勞教所的,他們其中有多少人策劃及執行迫害,他們雙手沾滿鮮血,豈能安穩?這些不放棄迫害的中共黨員不僅在海外應該遭到訴追,更應該在中國的土地上被繩之以法,為自己的惡行負責。我認為「北京大審」是中國歷史的需要,無論時日,勢在必行!

發動及主導「北京大審」的主角該是中國人自己。中國各個領域及各個族群,受到中共嚴重迫害的都應完整保留所有的歷史證據,做為大審之用。中國人走過這頁悲愴的現代史後,對於這段中國現代史最好的交代,莫過於對那些嚴重非法迫害中國人的共黨惡棍,展開驚天地、泣鬼神的「北京大審」,讓中共幽靈在審判中伏罪,讓千秋萬世的中國人記取歷史教訓。

認真思考及準備「北京大審」的工作,此正其時。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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