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9日訊】很多華人朋友都喜歡到海邊抓一些生蚝或者海紅,既可以享受美味,又充滿樂趣。但是有些地方的貝類卻是有毒的,不但如此,捕撈它們還觸犯了法律。下面來看一下發自溫哥華的報導。
傑西卡是海灘英雄項目的義工。除了保護海灘的生態環境,她還幫助制止非法捕撈貝類的行爲。
海灘英雄項目 傑西卡:“如果我在海灘上發現有人拿著一個五加侖的桶,或者是一個大塑料袋,在往裏面裝東西,我知道他們是在非法捕撈。”
大溫地區海邊的雙殼貝類,如蛤蜊,生蚝,海紅等可能含有重金屬和麻痺性貝類毒素等多種病菌,食用之後有損健康。而一些非法捕撈的人已經不僅僅是自已食用。
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現場督導簡森:“更令人擔心的是,有些人捕撈了之後到黑市上賣,會進到餐廳或者零售店。”
不論是自用還是出售,一旦被抓,都可能付出沉重的代價。
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現場督導簡森:“一背包,大約五六十磅的蛤蜊,最高可以罰款兩千到三千元。有兩個人在這裏捕撈了五百磅的蛤蜊,被處以一萬元罰款,坐牢三十天。”
政府禁止捕撈的是雙殼貝類,不包括螃蟹。而且正規商店出售的貝類,一般都是在開放海域捕撈的,民衆可以放心食用。
新唐人記者李雲翔溫哥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