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街火災住戶了解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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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5月11日訊】紐約亞洲人平等會今天(5月10日)邀請到艾仕達律師事務所的黃敏昌律師,為華埠格蘭街火災住戶講解有關訴訟的法律知識。請看報導。

黃敏昌律師在講座中表示,受災住戶現在要做的是列出損失物品的清單和價值,保存火災發生後一切開銷的收據,以及詳細列明大樓的各項違規,在訴訟時都是有利證據。同時,他提醒住戶,對於不利於自己訴訟的因素要了解清楚,比如身份問題、非法分租等,而且沒有律師的認可,不要簽署任何文件。

黃律師還介紹,受災住戶對房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然而從訴訟到結案可能要2到3年,甚至更長時間。最終所能得到的賠償,除去給律師的各種費用後,上訴人只能拿回財物損失的三分之一。

受災住戶向黃敏昌律師詳細諮詢了集體僱用律師的利與弊。根據紐約消防局的調查,4月11日在格蘭街283和285號樓房發生的火災,起因是位於283號樓一層的配電箱過熱。然而,對火災的詳細調查報告還沒有完成。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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