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霞堅持信仰多次遭受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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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4月2日訊】據明慧網報導,河北省保定市易縣農婦李雲霞,2009年1月7日遭綁架第二次勞教至今,她曾經在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遭受了三年殘酷的迫害,2007年10月回家時生命垂危。

四十歲的李雲霞,在修煉法輪功前,家庭矛盾一直很緊張,公婆長期以來虐待李雲霞,說打就打,說罵就罵,李雲霞長期在生氣、鬱悶中,身體越來越壞,家庭矛盾愈加激化,李雲霞昏迷不醒的躺了好幾天,吃藥也不行了。這時有煉法輪功的人勸她學法輪功,說學了法後心就寬了,就不生氣了。李雲霞嚮往和睦的家庭,嚮往著不打架、不生氣的正常人的生活,於是開始修煉法輪功。在讀了法輪功著作《轉法輪》(李洪志先生的專著,是講解修煉原則、指導學煉者修煉提高的最基本和最重要書籍。)後,李雲霞明白了人生的恩怨都有原因,不再計較公婆對她的不公正對待,站在他們的角度去理解他們,用道理化解矛盾,家庭逐漸變得和睦。

2004年以前全家人基本上都支持她煉功,而李雲霞嚴格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去做,遇事向內找,人變的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從2004年起,李雲霞的被非法抄家及被非法勞教迫害,以及各種騷擾對家人打擊很大。在沒完沒了的迫害中,李雲霞的丈夫承受不了打擊,曾對李雲霞的父親提出要離婚的要求。

第一次勞教被迫害至生命垂危

就是這樣一位淳樸善良的農村苦命婦女,只因為堅修法輪功,2004年10月,易縣西山北鄉機場派出所4名警察闖進李雲霞家中,以李雲霞到易縣廟會去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進行抄家,翻箱倒櫃,搶走了所有法輪功書籍,同時將李雲霞綁架到派出所。晚上8點左右,李雲霞被警察送往易縣拘留所迫害。李雲霞在拘留所始終不配合警察的無理要求,遭到國保大隊警察的毒打,臉上、身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15天後,易縣公安局將李雲霞劫持到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保定勞教所,李雲霞因堅持信仰,受盡折磨苦難,遭盡了各種酷刑迫害:多次遭受電棍電擊,用竹籤紮腳,流出的都是黑血,因不配合警方的思想轉化,每天吊銬不讓睡覺不讓去廁所,憋的肚子難受,憋不住了,就在褲子里拉屎,警方還有意叫來許多社會人渣打罵她,諷刺她,侮辱她,嘲笑說雲霞故意在褲子拉屎。

為反迫害,李雲霞曾多次絕食。一次,警察對李雲霞進行迫害性灌食,把她的兩臂抻直銬在床架兩側的上方,雲霞要求上廁所,警察劉子維不給她解銬,並用電棍電擊她。因是全封閉管理模式,不放棄信仰不讓接見,有時讓家屬接見也是警察在惡毒的人心驅使下,為了讓家裏人打罵施加壓力,以便配合警察做轉化工作為目地,還別有用心的挑撥母女關係,因雲霞有個兒子十五歲,正在上學,需要父母照顧,警察以父母年邁還得照看孩子為由威脅雲霞,妄圖摧垮修煉者的意志。

由於長期的非法關押迫害,李雲霞的身體非常虛弱,吃不進食物,吃了就吐,心動過速,心臟難受。李雲霞幾次出現生命危險,躺著心臟難受的不能動,勞教所還不放人。吃了就吐,進不了食物時,還說她是絕食,威脅著要給她灌食,李雲霞身體稍微緩解點,就強迫她出工,她扶著牆艱難的、慢慢的行走,警察吼叫著、催促著、謾罵著、羞辱著她。並威脅「完不成生產任務就給你加期。」出工時李雲霞蹲不下,坐不穩,只能靠著牆、坐在地上蜷成一團緩解心臟劇烈的跳動。

李雲霞家人去勞教所看望她時,見李雲霞面黃肌瘦,身體單薄虛弱的到了極點。家人親自聽到監視她的人說:李雲霞不怕打。由此見證警察用各種手段逼迫她「轉化」,放棄信仰。有一次警察發現李雲霞有一張小紙有字,就暴跳如雷,立刻把她隔離,派專人看管。全女隊大搜查,被子、褥子、及所用品翻了個底朝天,全都抖落開,一個一個的搜身,並一個一個的脫掉內褲搜身,只有幾人倖免脫掉內褲。勞教所害怕法輪功學員學法,害怕、懷疑法輪功學員手裡有法輪功經文,最怕法輪功學員手裡有紙,一旦發現有字,就懷疑是經文,時不時的突然大搜查、搜身。

2007年10月回到家裏,李雲霞拖著遭受摧殘、極度虛弱的身體回到家中。

再次被騷擾、綁架、勞教等迫害

2007年10月回家後,李雲霞通過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快得到恢復。然而,此後中共不斷騷擾李雲霞。

2008年,中共利用奧運,加緊迫害法輪功學員。7月,易縣中共要求易縣所有的客運車的司機,每到哪個地方有上車的乘客人數或到什麼地有幾個人下車,他們必須向易縣交警隊用手機聯繫,弄得乘客莫名其妙,搞的人們十分恐怖。易縣各鄉鎮地方官員、警察到所有被非法勞教過的法輪功學員家搜查、盤查,7月中旬,李雲霞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進看守所。奧運結束後才讓李雲霞回家。

2009年初,警及村幹部人員騷擾過李雲霞3次。為了制止他們的惡行,李雲霞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他們假意說:法輪大法真好,將來我們也煉,你明天到派出所一趟,再給我們講講。第二天也就是2009年1月1日李雲霞去了,又給他們講了兩個多小時,他們做了筆錄說你再給講一次,我們非得跟你學了不可,把你說的簽個字吧。2009年1月7日晚,以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田國軍、西山北機場派出所所長梁小六為首非法闖入李雲霞家,將李雲霞綁架、再次勞教。

家人通過各種途徑2009年4月份才得知李雲霞早已被劫持到勞教所,家屬至今什麼通知都沒有接到過。4月底家人去勞教所探視,被石家莊女子勞教所拒之門外,問其原因說是李雲霞不放棄信仰,禁止家人探視,甚至連拿去的換洗衣服都不讓送進去。家人質問警察什麼叫轉化,要把好人轉到哪兒去?後來又告知勞教所,家人是從保定山區來,路途遙遠,來一次非常不容易,勞教所才將衣物收下。同年5月份,李雲霞年邁的母親又去探視,說盡好話最終沒有讓見上一面。

到2009年年底,家人在急盼著李雲霞回家,李雲霞也捎出信來說是被非法關押一年馬上就該回家了,床頭掛的卡寫的勞教日期是一年。可是年都過了,日子到了也不放李雲霞回家,李雲霞查問此事,勞教所說:我們這是勞教副件,你去查原件吧。副件是一年半,而當時派出所給李雲霞看的是原件,原件上寫的是一年。家人又到當地的派出所查問,原件被改成了一年半。按理說派出所應該給勞教所原件,副件做檔案保存,可是勞教所收到的卻是副件。

據悉,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田國軍、西山北機場派出所所長梁小六幾年來緊隨中共多次對易縣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罰款,十幾人被非法勞教、7人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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