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作業致飛行事故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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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4月2日訊】大多數飛機失事是因為碰上意外,如惡虐天氣或是機械故障,但也有些是因為人為因素,如飛行員超時飛行,疲勞作業所致。

2004年10月14日 一架波音747貨機在哈里法克斯失事墜毀,機上7名機組人員全部罹難。當時飛機是從歐洲飛往加拿大,中途跨越6個時區,飛行員連續飛行了19個小時,由於過度疲勞,輸錯了數字,致使機毀人亡。

根據一項最新調查,過去10年 ,在加拿大境內,有12起致28人死亡的飛行事故是由于飛行員疲勞駕駛。

大多數飛機失事都是發生在小的地區航線,很多飛行員承認為了提升或增加收入,他們會超時飛行,而且承認超時飛行過程中會睡著,但是為了不引起加拿大運輸部的注意,他們一般都不會在飛行日誌中寫出來。

加拿大的現行規定是,飛行員只能連續飛行14小時,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17小時。如果飛機上載有9名或9名以下的乘客飛行員可以連飛14天每天14小時,稍大一些的飛機則只能連飛14天每天12小時。

研究顯示,如果飛行員連續飛行超過18小時,就會像司機酒後駕車一樣。如果飛行員的飛行是晚上連著白天,他們會因為飛行時區的變化帶來的晝夜節律的變化而導致身體生物鐘的紊亂,對此歐洲國家會考慮相應縮短飛行員的飛行時間,加拿大沒有此項考慮,在加拿大不論飛行員甚麼時間開始工作,不論身體處在甚麼生物鐘上,只要一接到任務就必須飛滿14小時。

加拿大現行的飛行條例自從1995年之後就沒再改變過。

參與哈里法克斯飛行事故調查的加拿大航空公司飛行員協會的資深飛行員白瑞 韋茲奧斯齊提出加拿大應該改變現行規定。

“我們的規定已經不和適宜了,其他國家飛行時間的都是根據學研究數據定出的”。

加拿大運輸部開始著手考慮調整相關飛行規定,但是要在兩年之後才有可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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