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4日訊】原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九七級學生柳志梅在山東省女子監獄被注射毒針後導致精神失常,清華大學一些校友披露,清華大學校方配合當局迫害學生,是迫害柳志梅的元兇之一。
1999年9月開學時,清華校方拒絕給柳志梅和其他修煉法輪功的學生註冊,要求她們寫所謂“悔過書”和“揭批”法輪功的材料。柳志梅拒絕後,校方強迫她休學,並在2001年3月將她開除學籍。
當時清華大學學生李豔芳曾和柳志梅合住,她表示柳志梅是一個樂觀、堅強、優秀的女孩。
李豔芳:“那個時候她挺樂觀的,她覺得修煉法輪功沒有錯。她非常有毅力,非常堅強。真是想不到,她當初一個這麽優秀的女孩,而且是當時清華入學測試的第一名,山東省第一名。”
2002年11月,22歲的柳志梅被北京市中級法院判刑12年,關押在山東省女子監獄。柳志梅在清華大學的老師和“610”辦公室負責人一起來到監獄,告訴她復學的條件是放棄修煉法輪功。
原清華大學學生劉文宇曾和柳志梅在一個煉功點煉功,他認爲清華校方配合當局迫害學生,完全背離了『厚德載物,自強不息』的校訓。
劉文宇:“中國講爲人師表,有這樣打擊真善忍的老師,怎麽能培養出道德品質高尚的人才?”
目前,柳志梅和父親住在一座廢棄的瓦窯中,已基本失去了記憶,說話語無倫次。已不記得自己年齡的柳志梅在牆上寫了四個字——清華大學。
清華大學曾經有上千人修煉法輪功,在過去十年中,有50多清華教職工因爲堅持修煉被判刑、勞教,數十人被校方開除公職或強迫休學。
新唐人記者王慧、方竹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