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26日訊】2010年1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海市政府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苗錦鶴的刑事上訴案。
苗錦鶴因貪污人民幣5萬元,受賄70萬元而被初審法院判決14年有期徒刑。苗於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曾任上海市政府信息委綜合處副處長,研究室副主任兼機關服務中心(後改制為上海匯創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副主任,辦公室副主任。
法院認定苗夥同他人共同貪污12萬元,自己分得5萬元,構成貪污罪獲刑10年,沒收財產1萬元,受賄罪判刑9年,沒收財產1萬元,受賄70餘萬元,構成受賄罪判刑9年,沒收財產1萬元,兩罪並罰判處徒刑14年,沒收財產2萬元。
苗犯罪事實在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間。2002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六大,黃菊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員書記任上,升格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次年3月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陳良宇在中共中央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任上,升格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數月之後我被捕入獄,在2003年8月28日下午,上海第二中級法院近六小時庭審中我成了刑事被告。當時5個話筒及多個攝像機的鎂光燈對着我,面對三個法官及三個檢察官及律師,其中一位主控檢察官是上海第二人民檢察院副院長(與楊佳案同一檢察官),我當庭:「批評了黃菊同志!批評了陳良宇同志!批評了韓正同志!」……
當日庭審根本沒有審到我有所謂三套住宅,騙取當事人的錢以及律師亂收費,至今當局不會公佈全部審訊檔案,及審訊影視錄音資料。但陳良宇們在製作一個半小時《黨在我心中》的影視片在全上海中共黨員及中層以上幹部播放了一年半(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中共保先教育期間)。
直至今日,中共上海當局的某些人,操縱混跡於上海(包括個別香港、美國)訪民中的「黑惡勢力」 人員在大街上散發《黨在我心中》的片斷,且經過了篡改刪節許多原影頭。這些受中共上海特務操縱的人員,無限誇大自己的「冤情」 向政府施壓騙錢,向市民和訪民騙錢,向國際社會騙錢。現有一知名訪民透露:自己在一個月中就被這些「訪民領袖」 騙走一萬元電話通訊費。
上海與重慶誰更黑?日前, 官媒透露上海3500名局級幹部,已完成向中共上海紀委申報購房資料, 俞正聲講話要上海制定官員購房規範行為的文件。 俞正聲今年65歲, 2012年中共十八大時已達68歲, 看來陞官無望,能保住安穩渡過上海世博會已是個太平官。3500名局級幹部數字比2009年4月公佈二千名局級幹部數字多了1500名。
去年4月, 我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認為, 上海70%的局級幹部,50%的處級幹部在低價購房的問題上,已涉嫌觸犯刑律。上海苗錦鶴處長貪污5萬元就構成10年罪,受賄70萬元構成受賄罪9年,沒收財產1萬元;兩罪並罰14年有期徒刑。現在上海每平方米住宅1萬元以下幾乎見不到,那麼3500名局級幹部以及他們的配偶,父母及子女、親友用超低價格購置市場化價格的商品住宅的資料何時公示?何時接受民眾監督?
若在2010年上海世博會前為了確保穩定,不去處理此事還情有可願,但上海世博會之後,胡錦濤仍不在上海進行常態化的有序打黑,恐怕不僅二千萬上海市民不答應,全中國七千萬黨員不答應,13億國民不答應。
中華文化中有面相學一說,看中共領袖接班人習近平與華國鋒一樣樸實忠厚,但在33年前的1976年10月,華國鋒幹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一舉粉碎「四人幫」(實為上海幫)。若中共十八大後習近平法學博士能像華國鋒一樣再幹一件驚人之舉,粉碎新上海幫,那麼大陸可能像台灣一樣進入「法官治國,律師治國」的新時期,告別工程師治國的歷史。蘇共亡黨就亡在「工程師治國」的新時期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