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13日訊】雲南大學一名教授近日被法院判處10年至18年徒刑。原因是勾結省級官員,套取的國家資金在景洪市國有土地上建別墅,並將648萬國家扶持資金佔為己有。
據大陸媒體報道,雲南省財政廳農業處副調研員陳銳平,雲南大學教授許繼宏,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大主任、財政局局長周華清,利用職責分工權力,套取國家資金並佔有,被控受賄罪、貪污罪的系列案在普洱中級法院和寧洱縣法院一審宣判。陳銳平獲刑18年,許繼宏被判16年,周華清10年。
2004年陳銳平和雲南省財政廳副廳長肖曉鵬,在前往西雙版納時,看中了景洪市園林巷的一塊國有土地,構想拿來蓋私人別墅。隨後勾結西雙版納財政局長周華清、森林公安局長陶雙壽等人,將國有土地變為私有土地。
他們利用辦理項目資金申報、審批等職務之便,讓被告人許繼宏以許悅等假名共同入股,於2004年5月在景洪市註冊成立「西雙版納賽爾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再以公司發展產業項目為名,向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林業廳申報「天然林保護、沉香種植扶持、膏桐太空育種示範栽培補助」等項目資金。
从2004年到2007年,獲取國家項目扶持資金共計人民幣277萬元;項目資金陸續到位後,陳銳平、許繼宏等人虛構支付購苗款及勞務費等事實,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用於購買西雙版納州國資位於景洪市園林巷7號的3820.75㎡的一塊價值135萬元的土地,並用60萬元退還股東註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