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終審判十年剝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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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29日訊】因言被捕的南京師範大學學者郭泉在聖誕節當天被宣布終審判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刑十年,剝權三年。中國當局聖誕節打押異議人士的記錄再添新例。

上周五聖誕節當日,江蘇省高級法院在看守所內向因言論文章被捕的學者郭泉宣讀了終審判決,維持一審結論判他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二審法院江蘇省高院書記員周一電話通知了郭泉的家人和律師這一結果。辯護律師程海告訴本台:“今天法院通知維持原判,問了書記員,說二十五號下午向郭泉宣判的。” 

上周五,郭泉的母親顧瀟從海外朋友的電話中得知北京異議人士劉曉波一審被判十一年的消息后,心神不寧,便向南京警方打聽兒子的二審情況,間接得知郭泉恰恰當天被宣告了終審判決。

這位體制內的退休作家周一接受本台採訪時說:“聖誕節那一天宣判了,今天法院打電話來說寄出了判決書,我想大概明天能收到。一開始沒有誰告訴我,是我主動到處找的,否則今天上午才能知道判了。一天都沒減刑,我有思想準備,我知道共產黨決定的事情不可能聽任何人一句話的,雖然如此,到了那一刻我還是撐不住了,一下子癱下來,在家號啕大哭了一場才喘過氣來。主要判十年我覺得太長了。”

曾任南京市經濟體改委秘書和中院法官的原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郭泉,07年因發表致國家領導人及民眾的公開信,提出建立多黨競選民主體制、軍隊國家化等建議,遭學校解除教職,降職到資料室,以及被開除出所謂民主黨派民盟。08年11月中,他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捕,其後公訴所謂犯罪事實,主要是他在網上發表的三百多篇名為《民主先聲》的文章中提到組成新民黨,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進行公民行動的“藍色運動”,和“七日在家革命”等倡議。

律師譴責法院對於郭泉的終審判決,並且再度重申言論無罪,不排除提起訴訟追究相關審判人員責任,程海說:“我們二審辯護詞講得很清楚,郭泉肯定是無罪的,因為他純粹是在言論方面,言行中沒有指控的那些反對社會主義制度、黨的領導、國家政權等所謂犯罪事實,按照我國法律,即使有反對言行也不構成犯罪。目前他本人可以申請再審,通過最高法院看看可否重審。我們律師可能會提出對這些違法裁判人員的刑事控告,濫用國家法律徇私枉法,明知無罪而進行制裁,對我國法制建設和國家進步是重大錯誤。” 

郭泉將於日內被送往監獄服刑,並且有權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重審的要求,儘管獲得立案的個案少之又少。

他七十多歲的母親稱郭泉善意建言,被判重刑毫無理由。:“他真的沒有犯任何罪,他就是給共產黨善意的提意見,說句難聽的話是為共產黨好,希望你改善。再說你願意聽就聽,不聽就算了,要把人冠上顛覆政權的罪名,他有槍還是有炮?如何顛覆呢?這是個令人齒冷的罪名,莫名其妙。”

中國官方有在聖誕節假期期間處理敏感政治案件的諸多先例。06年12月26日被宣判煽動顛覆罪名成立,判刑三年緩刑五年的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被警察帶走近一年至今不知去向,大紀元網站報道,他的哥哥近日往北京追問其下落,警方答覆是讓自己去新疆找;07年12月27日被以同樣的罪名抓捕,其後判刑三年半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到本周已經服刑滿兩年,身患肝硬化的胡佳儘管刑期過半仍然不獲準保外就醫。

──轉自《自由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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