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9日訊】據大陸網報導,因两歲多大的女兒涉嫌遭猥褻,鄭女士向派出所報警后,這名男鄰居沒得到法律制裁。18日中午,鄭女士抱著两歲女兒再次到海口港家屬區派出所報警求助。然而讓鄭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值班民警擔心小偷進入派出所內偷東西,竟然要緊鎖著派出所的大門才敢睡覺。
鄭女士說:“連派出所都緊鎖大門防小偷,我們平常老百姓的家裡就更讓人擔心了!”
两歲女童涉嫌被猥褻 嫌疑人沒有受制裁
18日上午,鄭女士向記者投訴,一位男鄰居猥褻了她的女兒。他們報警后,民警建議協調,這名男子至今沒受到制裁。
據鄭女士介紹:她家居住在海口濱海大道愛華小區某幢宿舍樓的7樓,12月11日下午6點多鍾,她把两歲多大的女兒從幼兒園接回家,自己在廚房裡做飯,讓女兒獨自到9樓的一位鄰居家玩耍。當時鄰居家裡人或做飯或做作業,也沒有人跟她玩。鄰居見到鄭女士的女兒在9樓的走廊上玩耍了一會兒后就不見了。
晚上10點多鍾,鄭女士給女兒換褲子時發現:女兒的外陰部紅腫,鄭女士當即問怎麼回事?女兒告訴鄭女士:住8樓的哥哥乾的!
鄭女士十分氣憤,當即抱著女兒來到8樓的一戶人家,找到了一位年僅23歲、被女兒稱為“哥哥”的陳姓男子。鄭女士要求這名男子一同去派出所接受調查。
當晚,海口港家屬區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把這名男子和鄭女士母女帶到了派出所。隨即,民警叫鄭女士帶女兒到醫院檢查。鄭女士女兒檢查的結果是:外陰有炎症,醫生給了其開了一些消炎藥。
鄭女士持此檢查結果,強烈要求派出所民警對涉嫌猥褻的男子陳某進行法律制裁。
民警要雙方協調 受害者家屬拒絕賠償
然而令鄭女士意想不到的是:事情發生后的第三天,陳女士再次到海口港家屬區派出所詢問情況時,民警對鄭女士說:涉嫌猥褻的男子陳某的家人已向警方提供了一份材料,此材料證明陳某曾於2004年患精神病去醫院治療過。因此,民警建議鄭女士與涉嫌猥褻男子的家人進行私下調解。涉嫌猥褻的男子陳某隨後被民警放回了家。
隨後,鄭女士與這名男子的家人調解,對方只肯賠償3000元左右。鄭女士認為這樣的賠償太少,要求民警按法律程序辦事,嚴懲猥褻者。
鄭女士抱著孩子傷心地說:“這件事對孩子的刺激很大,這幾天晚上,孩子經常在夢裡喊痛……”
記者隨後找到涉嫌猥褻的男子陳某的家裡。陳某正坐在家裡看電視,其父母拒絕接受採訪,要求記者到派出所了解情況。
母女再次報警遇怪事 派出所中午大門緊鎖
18日中午11點多鍾,鄭女士抱著孩子再次來到海口港家屬區派出所報警。然而鄭女士與記者來到派出所門前看到:派出所大門緊鎖,從鐵門往裡看,沒看到民警上班。鄭女士按了幾次門鈴,裏面沒有人應。記者與鄭女士都感到很奇怪:大白天,派出所里怎麼沒有人值班呢?
隨後,我們圍著派出所找了幾圈,看是否有其他的入口,結果找了10多分鐘都沒找到。此時,有人發現派出所一個房間里有人影晃動,於是,鄭女士再次按響派出所門前的門鈴。一名警員站在一扇窗口前問有什麼事情?記者回答是採訪。這名警員走到門前開了門。
對話民警
“不關門小偷進來怎麼辦”
記者問:“大白天,派出所為何緊鎖大門呢?”
民警回答:“我在裏面休息……”
記者說:“休息也不應把派出所大門給鎖上,如果有人來報警求助怎麼辦?”
民警回答:“不關門?小偷進來怎麼辦啊?”
記者問:“這裡是派出所,民警還怕小偷嗎?”
民警回答:“你以為當警察就不用當心小偷嗎?……”
記者隨後在派出所公示欄里看到,這位開門的民警姓陳。記者向陳警官提出採訪两歲女孩遭猥褻案件的偵辦情況時,陳警官稱:此案件正在立案偵察過程中,不能向記者透露。
記者問:“既然還在偵察過程中,還沒有結論,你們為何動員孩子的父母與涉嫌猥褻男子的家人進行私下協調。”
陳警官稱:民警這樣辦案沒有過錯。
最後,陳警官承認涉嫌猥褻男子的家人曾提供過該男子患精神病的醫院證明,但他不肯給記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