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正梁:中共干涉司法的髒手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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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2日訊】日前中國律師王永航在法輪功問題上因言獲罪、因正義被入獄,他是又一位因法輪功問題被中共迫害的律師,中共這種蔑視執業律師權利的違法行為,貫徹期其從頭到無視人權存在的一貫流氓作風。

王永航是中國大連律師,二零零八年五月因其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關押一事,發表致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罰手段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的違法性,要求當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來的錯誤判決,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王律師此一正義的呼聲立刻引起全世界關切中國人權問題的廣大群眾注意,直接驚動高層,也令人佩服王律師正義勇氣。王律師還在《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中針對中共當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施加於法輪功信仰者的致命錯誤,致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公開信的方式進行呼籲,期望司法權力者能夠顧及最起碼的法律尊嚴。

王律師在老虎頭上動土後,繼續於今年六月十六日為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又一次觸怒中共的敏感神經。7月4日公安強行闖入王永航的住宅綁架了他,在審訊中打斷他的腿,傷口處嚴重感染;據知情人反映此次非法抓捕行動是北京周永康親自下令,同時帶走的還有王永航的妻子、法輪功修煉者於曉豔,王年近八十歲的母親也遭到粗暴執法、恐嚇與驚嚇。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有目擊者目睹王永航被送至大連沙河口法院開庭。法庭非法宣判王永航徒刑七年。

在國際社會,律師一直被視為社會良知的代言人和公平規範的維繫者,因此其司法獨立性在任何理性社會都是被高度尊重的;然而中共只把律師當作工具,律師執業毫無獨立性可言,一旦表示出謀求司法獨立的一點點意向,旋即遭打壓、羞辱、關押。自1999年以來,在中國大陸有很多正義的律師由於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而遭受恐嚇、騷擾。受到中共影響,國外也發生因法輪功事件,干涉司法獨立案件。例如,2006年9月,拉維(Ravi)律師在一家餐館突然被新加坡員警拘禁。當時拉維律師正在為被新加坡政府非法抓捕的11名法輪功學員做辯護。

我們呼籲來自國際社會和正義人士對中共的迫害行徑更有力、更廣泛、更深入的譴責。中共花費億萬錢財在國際上拼命營造的虛假形象往往因其不義之舉遭到曝光,現出原象;願更多正義的力量與呼聲能夠凝聚,早日結束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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