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令禁止「非正常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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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1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姬勵思報道)生活方式及自由度較其他大陸城市開放的廣東省深圳市,近日突然收緊民眾表達意見的權利,禁止多種被官方界定的所謂「非正常上訪」,其中包括不准在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外聚集等,違反者會被處以拘留、勞教,或追究刑事責任等。有關注勞工權益的人士擔心,有關措施是有意收緊現時勞工集體維權的行動。亦有維權人士認為,此舉違反憲法賦予的表達自由。

《南方都市報》的報道,有關的規定列出14種非正常上訪行為,其中包括未經批准在市委、市政府辦等國家機關及其周邊地區遊行、示威;上訪時叫口號、打橫幅、穿狀衣、出示狀紙、散發上訪材料、靜坐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上訪時攔截車輛、或堵塞道路等破壞交通秩序的行為。

首次干犯非正常上訪的人員會被警誡,再犯者將予以拘留,對曾經因此被拘留過,再次進行非正常上訪者,將處以勞動教養。其中組織、策劃個人及群體非正常上訪的主要參與者,將依法從重處罰。

在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中,並沒有提及新措施的實施日期,及消息來自那個部門發佈。本台曾登陸深圳政府的官方網頁,找不到相關的公佈。記者致電深圳市政府辦,但工作人員拒絕回應。

長期關注勞工權益的深圳維權人士肖青山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深圳原本較其他地區開放,對集體請願行為相對容忍接受,他擔心有關的通知是當局有意收緊現時勞工的集體維權行動。他說:「這個通知似是針對這一塊,就是打壓農民工不能到政府機關這些地方,用拘留等手段來嚇唬農民工。」

肖青山表示,近年深圳經常發生民工權益被剝削事件,有關規定無疑對民工日後維權抗爭有影響。他說:「老百姓不會無原無故去鬧事,就是因為勞資問題解決不了,工資拿不到,生活不了,想回家又回不了,這些規定表面上是維持秩序,但就忽略民工的現狀。」

另一深圳維權人士張進軍相信,由於近年維權事件增多,當局有意限制訪民的行動,但其中部份被界定為非正常上訪的行為,如禁止叫口號,打橫幅等,實際上是違反憲法賦予的表達及言論自由。他說:「他不讓你把情況表達出來,讓更多人看到,這是對言論的限制,剝奪公民權。相信是近年官民矛盾日增,維權事件越來越多,因此出來這個規定。」

張進軍又說,目前已有信訪條例規範上訪的行為,現時又再加上相關的規定來限制訪民,令本來已經失效的信訪制度,更是形同虛設。他說:「信訪制度已經發揮不到作用,應該容許百姓選出自己的民意代表,通過他們來問責政府,這樣信訪部門就無必要存在。」

張進軍認為,有關的規定日後會陸續擴展至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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