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6日訊】據明慧網報導,2002年4月21日,在黑龍江省伊春市美溪林業局發生一起集體殺人案,關淑雲將其十歲的養女戴楠親手掐死。此案被誣陷是法輪功學員所為,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鋪天蓋地的宣傳,誤導民眾、煽動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近日關淑雲前夫親口證實關淑雲早已不是法輪功學員。
關淑雲的前夫戴克勤表示,99年鎮壓法輪功之前,關淑雲有煉過功,鎮壓後被勞教一年就放棄修煉了,後來加入安麗搞傳銷賠錢,害死養女。
戴克勤說:就是沒限制之前就是公開的時候開始煉的,那個時候沒人管啊!因為在這之前她都進去過一次了。勞教一年出來了,完了之後說不煉了,就是做安麗,把小孩給整死了,這不就屬於出人命了,她剛開始判的時候是死緩,執行緩刑二年,完了到二年才變成無期,你現在這麼些年過去了,也能變成有期。
戴克勤表示,當時安利公司有規定,不准法輪功學員做安利。因此關淑雲到當地派出所、街道開證明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
戴克勤說:安麗他那個性質也是傳銷的,規定說煉法輪功不允許做安麗,他當時是說是不是,她說不是,完了才讓她做,她要是說煉法輪功,人家安麗也不讓他們做。
美溪派出所警察以不認識關淑雲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新唐人记者 熊斌 林莉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