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20日訊】按規定,9月17號是延期恢復開庭審理,前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郭泉案的最後期限,結果沒有判決,也沒恢復庭審。對此,郭泉的辯護律師郭蓮輝表示,他將在日內遞交要求法院按撤訴處理的書面意見書。
9月17日是法院恢復對郭泉的所謂“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延期審理的最後期限,但沒有如期進行,郭泉的辯護律師郭蓮輝表示,在這延期審理的一個月期限內,沒有收到是否開庭的通知,而公訴機關以補充偵查為由,申請延期審理,時間只能為一個月。
郭蓮輝律師:「延期審理,它的期限也就是一個月,那麼不開庭,按照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就應當做出公訴機關撤訴的處理﹔我們準備18號給法院去一個律師意見書,要求法院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辦事,做出撤訴處理。」
郭泉的母親非常掛念兒子,她擔心當局以拖延的方式,轉移公眾對案件的注意力,讓郭泉的案子得不到公正的解決。
顧瀟女士:我一直就想見我的兒子,他這樣不判,時間長了沒人關心了,就把他悶下去了,他關了10年8年,而我也看不到兒子。
郭泉案在8月7號曾經進行開庭,郭泉當時在法庭上表示,不接受當局的指控,他認為自己無罪。10天後法院做出延期審理的決定,按照法律規定應在9月17日前恢復庭審或作出按撤訴處理的裁定。
新唐人記者 白梅 寧修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