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0日訊】浙江省江山市賀村鎮的近二十戶居民,因飽受當地一家近在咫尺的水泥廠排放的污水和發出的噪音傷害,星期一集體到紅火水泥廠抗議,但當局不予理會。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喬龍報導。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賀村鎮十裏牌村的十八戶居民,因長期遭受浙江紅火集團水泥廠的嚴重粉塵、噪音污染,星期一到距離民居幾米遠的水泥廠抗議,他們在紅火集團的標誌下,拉開橫幅,要求當局改善遭汙水處理的環境,賠償損失,期間與該廠保安發生肢體衝突。
村民周先生星期三對記者說:“那天去紅火集團門口,他們工廠對我們的房子一直有污染,灰塵、噪音,污水經常排到我們房間裏,我們要求他們賠償或者協商一下,他們不理我們”。
周先生稱:“房子的玻璃都會震響的,灰塵粒子很大,因為工廠離我們只有一米多一點,一下大雨工廠排出的污水就從我們房子邊上過,污水全部沖到我們房子裏面”。
據大陸維權網站權利運動報導,一到雨天,排汙池和管道的污水加上糞便全部倒灌進居民家中,電器設備全部遭到毀壞。離水泥生產車間只有2米的居民,每天24小時與粉塵、噪音、煤煙為伴,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他們向政府部門舉報、上訪,結果是石沉大海。後來,受害居民瞭解到,該集團有官員的股份。
參加抗議的王先生說,水泥廠告訴他:“政府已經批准他們,(生產)手續已經辦好了,廠是正規的,要我們找政府,政府跟我們說,那個廠已經污染了你,你唯有搬遷。叫我們搬遷呢,房子的價格也談不好,我們不可能搬遷的”。
記者當天致電江山市環保局王大隊長瞭解情況,王隊長承認工廠污染對村民造成影響,但表示,水泥廠在此設廠經國家批准:“它有污染是不錯的,但是這個項目經過國家審批,也通過了省一級的環保驗收,這幾戶居民是因為位置比較近”。不過,王隊長強調,居民的住房原來是另一家水泥廠的職工集資興建的,是先有水泥廠後有民居:“原來是企業的集資樓,後來因為是改制,企業被別人買斷以後,這些人就是廠裏的職工了,是先有廠,再有這個房子的”。
對於環保局的解釋,另一位肖先生不認同,他稱,房子確實是之前的一家水泥廠建造的,但該廠已被收購,以前的工人目前與該廠沒有關係:“這個房是一個小水泥廠建的,我是小水泥廠的職工,小水泥廠建完後,就把這個樓蓋起來的,我們職工大家自己投資的,到97年我們的小水泥廠倒閉,讓紅火集團買過去了,我這個房比他們廠早十多年”。
居民希望社會各界關注他們的遭遇,關注環境問題。權利運動認為,藍天白雲和清潔的水源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任何人無權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