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官疑雲追追追 軍購弊案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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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9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日電)板檢偵辦軍事工程採購弊案,意外發現前後備副司令袁肖龍與掮客林治崇期約買官。板院今天判處袁肖龍10年4月,認為袁肖龍洩漏工程與升上將謀求不當利益,有對價關係。

以下為弊案大事記:

2009年4月6日,因涉嫌收賄洩軍機,袁肖龍遭求刑22年。起訴書中並引用孫子兵法,批評軍中武德沉淪。

4月8日,板橋地檢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衡山指揮所少將指揮官趙泰祺。

4月9日,板檢與調查站約談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黃頌少將,調查相關飲宴與餽贈事宜。被影射疑涉入軍中買官案的總統府戰略顧問霍守業,以信函向總統馬英九強調絕未涉案。

4月14日,監委余騰芳主動申請調查買官等軍中弊端,赴板檢調卷,追查軍弊。袁肖龍案移審板院,法官吳冠霆任審判長、受命法官吳佳穎、陪席法官廖怡貞。

4月15日,軍購弊案新發展,檢方兵分15路搜索及傳訊周志綱集團,調查是否與林治崇集團合流。周志綱未到案。

4月17日,追查買官疑雲,板檢、軍高檢交換辦案情資。

4月21日,板檢續傳周志綱集團5被告,3建築師,追查建築師與軍方龍泉營區、台北縣安邦新村、成功嶺營區及高雄旗津11、12碼頭等工程的關聯性。

5月4日,板檢通緝軍購弊案主嫌周志綱。5月6日,軍購弊案開庭,檢辯首度攻防。袁肖龍表示,未期約承諾同意買官。林治崇表示是鍾永祥主動提及買官,他從未與袁肖龍談過。林治崇庭訊中否認提供軍官性招待,且沒有要求任何的軍事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其餘被告也否認行賄。

5月18日,林治崇在板院審理時,承認自軍方取得軍購招標文件,且有拿錢給鍾永祥、楊東山等軍官與其配偶,但否認這些錢有行賄對價。

林治崇並坦承替袁肖龍安排升官,從立院「麥可陳」取得「總統府用箋」推薦函,但否認支付前金50萬元,訊後未說明麥可陳是誰。

5月20日,「四大金釵」中的張雯雅、陳靖捷、丁顗慈3人在板院應訊時,否認安排性招待方式行賄軍官,僅承認依林治崇指示傳遞牛皮紙袋給特定人。

6月18日,監察院調查發現,袁肖龍確涉有不法,18日通過彈劾。余騰芳指出,霍守業與此案無關,應該還他清白。

霍守業指出,他原本就與買官賣官案的涉案人不熟,沒有任何接觸,他對監委將事情調查清楚表達感謝。

6月22日,板院審理軍購弊案,袁肖龍在遭彈劾後首度露臉,對遭彈劾不表意見。

軍備局軍官鍾永祥女友關家怡出庭表示,林治崇介紹時任參謀總長霍守業的女兒霍蕙瑜為他們的新居設計裝潢時,並沒有付錢給霍蕙瑜。日後,她上網找別的設計師,自己付掉新居裝潢費。

6月23日,林治崇因涉嫌偽造總統府公文,遭板檢追加起訴。

7月22日,袁肖龍軍購弊案辯結,法院釐清性招待的金錢往來部分,傳喚酒店小姐作證,證實與涉案前軍備局營建管理組副組長王宗德出場5次,其中4次曾發生性關係。

證人指出,每次與王宗德出場費用約新台幣1萬2000元至1萬3000元不等,都是由酒店幹部收錢,她並未直接向王宗德收取費用。

9月2日,板院一審宣判,袁肖龍被判處10年4月,軍備局軍官配偶蔡瑜被判處7年,林治崇被判處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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