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黃名璽台北26日電)立院朝野今天協商「莫拉克颱風災害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達成初步共識,因風災受損住宅的剩餘貸款,將由銀行概括承受;不過,重建預算上限則未達共識,明天將再協商。
立法院25日舉行臨時會,處理「莫拉克颱風災害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朝野黨團今天歷經一整天的協商達成初步共識,包括由行政院層級的重建委員會取代內政部,主持重建工作,由行政院長、副院長擔任委員會正、副召集人,委員會中災民代表不得少於5人。
在災民住災受損部分,朝野初步共識為災區居民自用住宅經政府認定因颱風毀損、不堪使用,由原貸款金融機構承受該房屋或土地。不過,半毀的房屋是否由政府承受後續本金利息?則未達共識。
至於中南部居民賴以維生的農、漁產業重建部分,朝野達成共識,農、漁業損失由農、漁會吸收相關貸款,並由政府補助農、漁會。
另外,備受關注的重建預算規模,以及是否由公營行庫釋股籌措重建預算財源,國民黨團下會期書記長呂學樟表示,朝野黨團對於特別預算金額上限等議題仍有許多歧見,明天上午朝野將再做最後溝通,如果無法達成共識,爭議條文將在下午表決。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則說,民進黨反對增加舉債,藍綠立委也多半反對釋出土銀股票,已經要求行政院針對4年新台幣5000億元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建特別預算、統籌分配款等「移緩救急」的方式,再提出合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