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4日電)失業率升高,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最近完成延長失業給付標準,當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4個月達3.5%以上,且主計處發布整體失業率連續4個月未降低,失業給付期間將由6個月延長為9個月。
此外,若失業問題持續惡化,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8個月達3.5%以上,且整體失業率8個月未降低,失業給付期間可再延長為1年。
上述勞委會版「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期間實施辦法」,將待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今年7月失業率6.07%,季調後失業率6.01%,失業人數66.3萬人。7月失業率是自4月起連續第三個月升高,但就業保險失業率約為2.5%。
另外,由於中高齡失業者在就業市場中較弱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未來會提出中高齡就業方案,並舉辦中高齡的就業媒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