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判昂山18月刑期 國際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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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8月11日訊】在經過將近三個月的拖延之後,緬甸法庭星期二宣判,翁山蘇姬被控違反軟禁令的罪名成立,判刑18個月。國際聞訊之後紛紛表達強烈不滿,歐盟表示將擴大對緬甸的制裁範圍。

法庭原本判處緬甸民主領袖翁山蘇姬與兩名傭人3年徒刑,後來因緬甸軍政府最高領導人丹瑞簽署一項特別命令,把素姬的刑期縮減為18個月,並表示她可以在家中服刑,使的翁山蘇姬的軟禁令變相延長一年半。

而導致昂山被起訴、在今年5月游泳潛入昂山湖畔住所的53歲美國男子耶託,則被判七年監禁勞改。罪名包括違反入境法、非法游泳,以及非法與昂山見面。

翁山蘇姬是1991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也是緬甸獨立英雄昂山將軍的女兒,她在過去20年裡大部分時間受到軍政府軟禁。在法庭宣判後,昂山立刻被送回住所,繼續軟禁。

英國首相布朗已對此發表強硬聲明,指出法庭的判決是為了阻止翁山蘇姬參加明年舉行的大選。布朗呼籲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緬甸軍政府祭出全球性禁售武器制裁。

歐盟輪值主席國瑞典代表27個會員國發表聲明指出,歐盟對緬甸「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arcy)領袖翁山蘇姬遭受「不公平審判」表示譴責。歐盟將擴大制裁範圍。而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甚至稱這場審判是一齣「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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