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31日訊】【百姓話壇】(36)福建冤案(五)福清紀委爆炸案偵破內幕(上):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刑訊逼供非法取證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福清市紀委信訪室門口發生了一起偽裝成郵包的爆炸案。據官方公布的案情顯示,福清紀委司機吳章雄“不慎觸動裝置”,當場被炸身亡。該案成為福建省公安廳掛牌督辦大案,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以局長林孜(後因涉黑社會案被判十六年徒刑)為首的專案組,不久就根據舉報將 涉案主犯確定為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同年七月底,警方秘捕陳科雲公司司機吳昌龍,九月十三日拘捕了陳科雲,隨後又分別 拘捕了吳昌龍原姐夫杜捷生和談敏華以及陳科雲妻子謝清等人後,遂向海內外宣布該案偵破。
然而這起爆炸案審訊綿延三年,被指違反程序正義,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刑訊逼供非法取證,五名被告當庭翻供,大呼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