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憲法法院判決:國家利益並不高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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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28日訊】(大紀元德國記者站報導)施羅德政府時期的「情報門」調查過程中(詳情請見歐洲大紀元時報408期A4版),當時的總理府主任、現任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拒絕提供部份檔案,在野黨遂向憲法法院提出起訴。

7月23日,憲法法院作出判決:德國政府以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向國會調查委員會提供檔案,不符合德國憲法。今後,德國政府以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合作時,必須列出詳細原因。

憲法法院在它74頁的判決中強調,國會調查委員會的權利等同於國會,政府有義務提供委員會所需的文件,僅僅以會損害國家利益為由是不夠的。國家利益不是政府專利,它同樣被國會所擁有。

在野黨人士認為,根據憲法法院的判決,陷於「情報門」的施泰因邁爾在回答委員會提問時,不能用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回答,這樣的話,調查報告的最終結果就不一樣了。

自民黨和綠黨希望在大選前再次查閱部份沒有提供的檔案,到時真相就會一目瞭然。社民黨則辯解道,憲法法院只是認為拒絕理由不當,並沒有說提供的資料不夠,這不能認為是社民黨的做法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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