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案 緬甸法庭31日宣判

【新唐人2009年7月28日訊】(中央社仰光28日法新電)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的律師表示,緬甸軍政府的監獄法庭將於31日對翁山蘇姬審判案作出裁決。如果罪名成立,翁山蘇姬最高可被判處5年徒刑。

在一名美國男子5月游泳潛入翁山蘇姬位於湖畔的寓所後,緬甸軍事執政團以翁山蘇姬違反軟禁規定為由,起訴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軍政府此舉引起國際憤慨。

在翁山蘇姬的律師團做出最後答辯,結束這項審判後,她的辯護律師那溫(Nyan Win)告訴法新社:「法庭將於週五作出裁決。」

法官東農(譯音:Thaung Nyunt)與倪尼索(譯音:Nyi Nyi Soe)向仰光惡名昭彰的音山監獄(Inseinprison)法庭表示,法官將於同日宣判刑期。

同時也是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Democracy)發言人的那溫說:「她若無條件獲釋,將在當天回家。不然,刑期將和裁決一起宣布。」

他表示:「依據法律,我們的勝算很大,但因這是政治案件,我們無法知道法庭將如何裁決。」(譯者:中央社實習編譯楊舜發)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