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北京要求律師「慎重接受」新疆事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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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15日訊】(中央社台北15日電)北京司法局發出通知,要求北京律師「慎重接受」新疆案件的委託代理。有律師認為,這種做法等於扼殺「刑事訴訟法」賦予當事人的委託代理權,不利中國國際形象。

美國之音報導,正值新疆「7.5」事件引起全世界關注之際,北京司法局發出通告,要求律師慎重接受新疆案件,及時上報當局監督指導。

北京律師李方平說,「實際上我認為是一道禁令。」李方平曾代理許多敏感的政治案件,包括山東盲人陳光誠案和北京維權人士胡佳案。

李方平說,當局這樣做等於把個案政治化,必須由司法局來指導,無形中損害律師執業的威信。他說,司法局發出通知後,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就不敢再接新疆案子了。

去年曾要求參與拉薩「3.14」騷亂事件刑事辯護工作的北京律師江天勇也說,司法局通知裡沒有明確說不讓接案,但新疆事件性質已確定,「廣大律師要維護首都律師的形象,維護國家統一的立場」。

至於其他地區的律師能否接新疆案子,江天勇說,北京律師「走在全國的前面」,如果北京的律師都不敢、不能接新疆的案子,其他地方的律師也沒人再敢接新疆案子。

江天勇去年呼籲要求接西藏拉薩騷亂事件的案子,結果在2009年年度考核中被「登出」律師資格。

北京律師黎雄兵表示,北京司法局的通知對律師辦案帶來巨大的障礙和阻力。在三鹿奶粉案件和地震災區案件上,有些律師就因為違背司法行政機關的指令去代理而受到打壓。

黎雄兵說,「如果介入這方面案件,那麼,你2010年的年檢也有可能和我們一樣遭遇打壓和迫害。」

黎雄兵和江天勇一樣,要求接拉薩事件的案子,為藏人提供法律服務,結果遭到當局打壓,未通過年度考核,「處於停止執業的狀態」。

至於新疆事件到底是刑事案件還是政治案件,黎雄兵認為,這就要看當局到底想走人治道路還是法治道路,「目前我們國家的發展方向,人治或法治,處在一個十字路口。」

他說,以前中國不講法治,經過這些年的努力,中國社會意識到法治的重要性,也有越來越多的進步力量提出要依法治國,包括用法律的方式、法治的原則來解決社會問題、群體事件問題及其他經濟社會矛盾。

黎雄兵說,法治的特點是限制特權、公平、公正、公開,執行這些原則,就使得一些既得利益集團受到損害和衝擊。他認為,中國在這個十字路口徘徊時,人治力量超越法治力量,造成目前的局面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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