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奕綜合報導)香港從7月7日起,逾二千多間擁有五間或以上分店實施膠袋稅,市民於已登記店舖購物時如索取膠袋,每個須繳付五角膠袋稅。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訂明,若商戶被發現違例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一經定罪首次可判處最高罰款10萬元,再犯最高罰款20萬元。
港府近日將條例涵蓋的徵稅產品資料上載環保署網頁,徵稅項目包括食品飲品、藥物及衞生美容用品,但如毛巾、沐浴海綿雖同屬個人衞生用品,如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範圍以外購買,買毛巾要袋是毋須徵稅。
有部分登記店舖以系統未能支援為由,將每個膠袋徵稅調至一元。膠袋定義指附有手挽孔、繩索或帶條作攜帶,不織布環保袋,有塑膠薄面或塑膠手挽的紙袋均須徵費。
條例涵蓋超級市場如百佳、惠康,便利店如7.11、OK,個人用品店如屈臣氏、萬寧等,連鎖店莎莎、卓悅、玩具反斗城、無印良品及行山用品店保捷行自助遊專門店,均納入徵稅商戶。
部分未納入徵費行列的商戶怨聲不斷,因為不少市民轉到該些店舖索取膠袋作儲備。雜貨店老闆王先生坦言,由於最近愈來愈多顧客要求額外取膠袋,有客人一次居然拿十幾二十個,故決定要求顧客付錢購買。
香港塑料袋業廠商會發言人表示,該會上月收到的手挽膠袋訂單,較去年同期下跌逾三成,但同期商戶對用作預先包裝的卷裝或個裝膠袋需求卻大增,有關訂單於上月較去年同期上升兩至三成,訂單主要來自清潔用品如漂白水及食品如餅乾等分銷商。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認為,這可能是商戶對徵費的過度反應,因擔心貨品銷量下降而以此「綑綁式」銷售吸引消費者。但她指愛爾蘭初期實施膠袋稅時,社會曾以垃圾袋增加七成指計劃失敗,但考究其基數後,發現垃圾袋只增加7萬多個,總膠袋量卻每年減少11億個,「首3個月還是適應期,要看半年至9個 月的膠袋總數及預先包裝膠袋的數字,才能衡量膠袋稅是否有效」。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提醒說,已登記商戶全部貼有膠袋徵費標誌,當局會留意會否有店舖為逃避徵費,預先用膠袋包裝貨品出售,他認為該等商戶會適得其反,惹起消費者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