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5日訊】(中央社台北25日電)繼前深圳市長許宗衡、天津市原市委常委皮黔生遭「雙規」後(指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山西省繁峙縣檢察院副檢查長、反貪局局長穆新成也被中共紀檢部門「雙規」。
據成都商報引述山西省人民檢察院1檢察官表示,穆新成已被有關部門「雙規」1個多月,但目前尚未接到刑事拘留的報告。
1位與穆新成工作有所接觸的縣公安局警官透露,穆新成被「雙規」可能與當地礦老闆舉報有關。
報導說,反貪局長任內「辦」過多名各級政府官員和礦老闆的穆新成,當地礦主都需向他「進貢」,有時穆新成還會以辦案為名對礦主行敲詐之實,估計涉貪金額高達人民幣2億元(約新台幣9億6000萬元)。